麻咪泽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设备及装备招标公告

麻咪泽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设备及装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麻咪泽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设备及装备
采购项目编号 LBZC2014-001号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
公告类型 询价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1-15 14: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麻咪泽自然保护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经年检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8)经国家有关部门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9)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同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出示原件)。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报名出售。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4-01-15 14:30到2014-01-20 17:00
备注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4-01-22 10:00到2014-01-22 10:0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2014-01-22 10:0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备注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凡参加本次报价的商家须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麻咪泽自然保护区:********81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麻咪泽自然保护区:********817。

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询价函受雷波县麻咪泽自然保护区委托,根据雷波县财政局雷财评审(2013)288号文件和雷财采监(2014)01号文件要求,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拟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雷波县麻咪泽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设备及装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经年检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8)经国家有关部门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9)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同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出示原件)。二、请前来投标的公司按照本函的要求:(1)在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投标报价表(附后)上填写报价及有关内容;(2)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3)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将报价文件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递交到本中心,报价文件二份(正本和副本)。不按要求填写、不准时递交和不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者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三、有关须知事项:1、报价文件收齐后当众启封,在符合询价及投标报价资格要求的条件下,以有效报价总价最低且不超过财政预算者为中标成交单位。若出现并列最低价时,由并列最低价的投标人进行二轮报价(低价中标)。无论成交与否,所投询价文件和报价表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2、凡参加本次报价的商家须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方式缴纳,在报名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视其为未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了政府采购购销合同,并将货物全部交验完毕后,全额无息转帐退还。落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转帐退还。若中标者拒签合同或不按招标要求交验货物,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报价文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附后);(2)投标报价表(附后);(3)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附后)。(4)公司资质证明文件(盖鲜章)。请投标报价的商家按以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4、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凡参加本次报价的商家,递交报价文件时应附上以下证明(已参加过报价的,可不再报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6、报名起止时间:2014年1月15日——1月20日下午5:00时前工作时间内。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7、报价商家对本询价函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时,可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直接通知招标单位,但通知不得迟于报价前一天(节假日除外)。8、询价函发起时间:2014年1月15日。9、交货地点:所有物品均由中标方运输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10、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当面递交。拒绝接受在递交询价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询价投标文件和报价表。11、报价时间: 2014年1月2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12、产品要求:(1)产品质量必须是通过国家质量检测的合格产品;(2)产品必须是品牌产品,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3)产品配置必须完全符合或优于规定的技术参数。13、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宣布询价采购取消或失败:(1)询价采购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询价采购且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都高于采购单位的预算价;(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4、采购内容、数量、规格型号及配置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或配置参数采购数量1帐篷详见招标文件10套2睡袋20个3气垫20个4野外工装衣、登山靴、背包15套5GPS10台6望远镜5副7红外自动触发相机20台8笔记本电脑2台9单反相机1台10移动硬盘10个15、本次所购货物最高控制价为:200000.00元。投标单位的报价金额不得超过招标方宣布的最高控制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控制价包含产品费用、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采购保管费、安装调试费、税费、验收费用等一切发生的费用。16、货物验收:货物验收由采购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按标书及厂商质量要求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监督验收(验收报告单式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17、联系电话(传真):0834-8820855。              2014年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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