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座驾式电动牵引车采购项目
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座驾式电动牵引车采购项目
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座驾式电动牵引车采购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座驾式电动牵引车采购项目比选人为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已到位,比选人为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座驾式电动牵引车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拟采购座驾式电动牵引车。
2.2交货地点:成都双流机场、天府机场比选人指定处。
2.3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完成送货。
2.4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具体比选范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证明。
(2)本次采购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报名及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时,下午2:00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保洁养护事业部1-112办公室,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法定有效证件)、诚信承诺函(格式内容见附件)、报名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盖单位章并带上原件备查)
获取比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事业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防疫要求
1、投标报名人员进入工作区需在门卫处测体温、查健康码,扫描场所码,登记来访人员信息,由空港建设公司工作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2、进入工作区人员需全程戴好口罩,并做好手消工作。
3、投标报名及开标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证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自主招标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邀请人: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空港建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事业部
联系人:蔺女士
电话:***-********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