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炼钢设备

采购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5日11: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00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预算金额¥8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凤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迟孟春 ****-********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凤 ****-********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10-1505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2.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3 招标控制价:812万元

2.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移动路基箱

175块

  1. 单块尺寸:长8米,宽1.51米,厚0.22米钢结构路基箱,路基箱一面为12毫米厚钢板,一面为8毫米厚花纹板,路基箱内腔采用方钢支撑,路基箱两侧有吊耳和连接装置;

2、面板及底板,吊耳:材料为热轧钢板,材质牌号为Q235,其尺寸、外形、重量要求符合《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2019),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3、纵向及横向支撑件:材料为热轧方钢管,材质牌号为Q235B,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4、防滑条:材料热轧带胁钢筋,材质牌号为HRB335。

5、其它具体尺寸、材料、制作工艺按附件中图纸要求。

*******

*******

2.6采购需求: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在生活垃圾的填埋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移动路基箱铺垫道路,供环卫车辆、飞灰运输车辆、推土机等车辆设备通行。路基箱尺寸、材质、及制作方法需满足图纸要求。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

3.7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9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人:迟孟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 系 人:田凤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售价:¥1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方式:迟孟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方式:田凤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凤

电 话:  ****-********

 

标签: 生活垃圾处理 固体废弃物 路基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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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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