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单位的公告
1.项目名称: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
2.项目概况:位于光明中心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光明大道与安民路(规划)交汇处西北侧。地块北侧靠狮山公园绿地。项目定位为72班,提供3360个学位,九年一贯制学校(101人住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停车设施及设备用房、室外及配套工程、其他配套工程等。本项目立项批复总建筑面积47404㎡。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方案设计深度和项目现状要求)、相关资料收集与交通调查、现状周边道路交通运行分析、对项目建筑的各类交通生成量及其流线进行预测和分析、对建筑设计方案中的交通组织方案(含道路开口)进行分析评估、研究分析本项目对周边交通产生的影响、提出减轻项目对周边交通影响所需的交通改善措施、组织专家评审会并按照专家意见深化、修改方案(合同价已含专家费用)等。
4.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5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划及课题研究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交通规划及课题研究项目取费指引的通知》(深交〔2012〕498号)交通影响评价收费指导标准,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收费=收费基价×难度调整系数×区域调整系数,计费面积依据该项目概算批复的建筑总面积,最高限价9.8万元。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无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执业资格。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3室。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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