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上海市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全国妇联印发的《全国妇联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在我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精神,结合本市妇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上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在本市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上海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好承载国家战略使命、适应妇女群众更高品质生活需求,贡献“半边天”的力量。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妇联组织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妇联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促进男女平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妇联组织守法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妇女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妇联工作的各个方面。强化责任担当,促进保障妇女权益上升为国家意志,推动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积极回应妇女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有效推动解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问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组织开展深入系统的理论教育和务实管用的专业化能力培训。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妇女干部学校理论教学体系。充分运用妇联系统公众号或新媒体平台,通过多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妇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和“八五”普法的首要任务。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充分发挥上海市宪法教育馆等宪法宣传教育阵地作用,进一步增强妇联干部和城乡妇女群众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祖国统一意识和遵守法治观念,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宣传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宣传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宣传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等基本要求,宣传好民法典关于家庭家风建设、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婚姻家庭关系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规定。坚持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优势互补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模式,加强民法典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推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进妇女群众、走进广大家庭。

大力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妇联干部的法治素养和综合业务素质,增强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责任。持续宣传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切实加强反家暴经常性工作。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刑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加强节点普法维权宣传,“三八”节期间,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和反家暴宣传;在就业季,开展防治就业性别歧视宣传;6、7月份,开展防治性骚扰宣传;寒暑假期间,重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等宣传。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深刻认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容。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妇联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学习掌握党内法规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提升妇女儿童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

提高妇联干部法治素养。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妇联系统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党组带头依法履职,做学法用法表率,区级及以上妇联要普遍引入法律顾问,严格依法决策。完善妇联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妇联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各级妇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讲座。鼓励妇联工作人员和妇联工作志愿者通过自学选修、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依法办事和为妇女服务的能力。

提高妇女群众依法维权能力。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妇女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普法教育,特别关注家暴受害妇女、“三期”保护的女职工、来沪务工妇女,帮助其依法维权。对单亲妇女、家庭困难妇女、老年妇女等群体,引导他们提升道德素养,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失德行为。要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引领妇女群众投入到法治乡村(社区)、乡村振兴建设中,积极参与议事协商、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等,在实践中养成守法、用法习惯。

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意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深化家庭亲子主题实践活动,将法治教育与品德教育、劳动教育、健康教育等相融合。配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性侵害等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推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二)构建合力、完善体系,发挥妇女法治宣传的维护稳定作用

坚持把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市法治建设体系。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部门等,构建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妇联组织互相配合、高效协调的工作体系,通过完善妇女维权的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充分利用妇联系统各类维权窗口作用,把普法融入维权服务,在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接待来信来访、开展关爱帮扶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努力把法律服务的过程转化为精准普法的过程。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完善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组织专题调研、动员妇女参与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推动立法机关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充分发挥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采集点的作用,积极拓展妇女群众有序参与立法、修法的渠道和途径。在参与相关立法的同时,注重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护妇女权益的内容。落实好两年一次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典型宣传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例评选和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其成为妇联普法的公开课。

(三)创新模式、打造亮点,加强“妇”字品牌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打造妇联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活动。继续深化“建设法治上海,巾帼在行动”、“三八”妇女维权周等活动,扎实推进妇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社区、进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拓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内涵,将家庭作为第一法治课堂,把尊法守法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坚持打造妇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妇女维权站点、妇女法律服务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社区家长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妇干校等阵地的作用,因地制宜拓展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级妇联干部、执委要动员每一位妇女成为法治宣传员,提高妇女法治宣传的受益面和影响力。组织发动各地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品,发挥巾帼志愿者在普法中的作用,培育具有妇联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品牌,将法律知识与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在深化媒体融合发展中,建设具有妇联特色的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形成多级互动传播,扩大影响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妇联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权益保障部,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妇联要建立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及工作小组。各级妇联要把推进守法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在同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立足职能,结合实际,谋划好妇联“八五”普法工作,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基础工作。推进重心下移,为基层妇联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切实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根据工作需要,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和服务。

(三)加强评估检查。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按照统一要求开展普法工作综合评估。各级妇联要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及时上报。通过评选表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推荐参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等方式表扬和鼓励先进,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全国妇联的要求,将适时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逐级提出整改要求。

2021年9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五年规划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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