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司法局无人律所购买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丹东市司法局无人律所购买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司法局无人律所购买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0-25 至 2021-11-01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丹东市司法局无人律所购买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司法局无人律所购买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1571
项目名称:丹东市司法局无人律所购买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65,000.00
最高限价(元):1,265,000.00
采购需求:
第三章服务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的需求、消除区域间法律资源分布不平衡,拟通过无人律所向人民群众提供 “实时、在线”的法律咨询服务。

基本描述

无人律所采购项目(二期)分为无人律所岗亭和村居法务助手。

1、无人律所岗亭由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组成。无人律所岗亭尺寸约为:全长1.35m、宽1.0m、高2.15m,采用钣金结构,稳固安全;顶层方形斜顶,适应室外环境;内部采用一体式,充足合理的私密空间打造舒适的法律服务环境。

无人律所岗亭内置高清触摸终端机、身份证读卡器、摄像头、拾音器、音响设备、文件上传设备、打印设备、多媒体显示器等综合配套设备。

2、村居法务助手互联网智能终端设备,可提供文字、语音、视频等形式的线上律师服务,还可将律师约到线下做进一步沟通,切实满足用户的各类法律需求。

无人律所采购项目(二期)拟设置无人律所岗亭5台,村居法务助手7台,确保在线法律咨询7*24小时全天候的服务供给。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合同期满,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一、无人律所岗亭

1.硬件规格

序号

硬件配置

规格参数

1

高拍仪摄像头

像素:800W,六棵LED补光灯

2

扬声器

2*10W

3

身份证读卡器

U8

4

打印机

HP104A/15W/15A

5

显示器1

21.5村,分辨率1920*1080

6

显示器2

32寸,分辨率1920*1080

7

主板

RK3399

8

LED显示屏

P10单元板32*16(3块)

9

摄像头模块

像素500W

10

电源

12V 5A/12V 3A

11

天线

4G/WIPI

12

整机尺寸

约1.0*1.38*2.18(不含轮子高度)

2.产品规格

序号

项目

规格参数

备注

1

工作温度

0~40℃

2

相对湿度

≤90%RH

3

大气压力

86~106Kpa

4

环境噪声

≤60dB

5

环境照度

自然光或荧光灯200±50LX

6

外壳材料

钣金件

7

样机颜色

整体白色喷漆

8

输入电压

AC 220V

9

总功率

<500W

10

扬声器功率

10W

11

内部存贮器

16GB

12

运行存贮器

2GB

13

通信方式

4G网卡/WIFI/有线

14

电磁抗干扰

2级

15

绝缘电阻

≥2MΩ

16

介电强度

1000V,50HZ交流电压,1S无击穿和飞狐

17

接地

接地电阻≤0.1Ω

18

高温储存试验

65±2℃,24h

19

低温储存试验

-5±2℃,24h

20

恒定湿热试验

40±2℃,95±3%RH

21

可靠性试验

MTBF≥6000h

3.技术规格

3.1功能描述

3.1.1.用户可通过身份证实名认证后手机验证的方式进行用户账户的建立。

3.1.2.本产品拥有两种账户登录方式:

——身份证读卡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3.1.3.用户选择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律师。

3.1.4.支持文书文件的上传;文字咨询;可视化咨询;文档打印等功能。

3.1.5.自动计时计费,具有微信支付功能。

3.2性能描述

3.2.1.主机系统开机时间不超过10s。

3.2.2.身份证读卡器:

1.读卡间隔不大于3s;

2.读卡时间不大于1s;

3.读卡准确率大于98%;

3.2.3.主板

1.主板关机后维持电流不超过110uA;

2.主板待机电流不大于19mA;

3.主板正常工作电流310mA ~ 1500mA范围内。

3.2.4. 电源适配器

电源适配器有下列3组输出电源:

1.(12.0±0.5)V、3A

2.(12.0±0.5)V、5A

3.2.5.岗亭

1.照明系统

岗亭内采用LED照明灯具,照度符合GB/T 26189—2010中表5办公室环境下的照度要求。

灯具长期运行状态下表面最高温度不超过50℃。

2.排气扇

排气扇旋转灵活,无异响、卡阻现象。排气扇岗亭以及其它设备、设施不应有共振现象。

3.门玻璃

岗亭门玻璃采用6mm钢化玻璃。

4. 平台软件要求

互联网无人律所开发的软件系统应搭建全国律所律师服务资源提供在线实时律师视频咨询、在线服务信息展示、在线法律服务办理、在线服务预约登记于一体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文书代写、案件代理、陪同谈判、合同审核、法律风险评测等综合法律服务。无人律所设备具有专门普法宣传屏,可播放法律宣传片、海报等信息。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平台律师数量:全国律师数量不少于40000名;

平台律师视频咨询响应时间:平均响应时间为不高于10秒。

1.操作流程应简单、便捷

1.1点击“立即咨询”;

1.2刷身份证识别信息、或扫二维码登录系统;

1.3新用户注册登录,需手机号码验证通过;

1.4进入服务页面选择需求服务;

1.5点击“快速咨询”,选择咨询领域;

1.6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支付(为避免公共服务资源浪费、系统应设置免费服务标准,超出免费服务时限后,需用户另行支付费用);

1.7咨询需求提交后,等待匹配律师;

1.8律师接单,进入视频咨询;

1.9点击“文档打印”,选择文档立即打印;

1.10选择发送邮箱,将文档发送到您的邮箱;

1.11点击拍摄材料,将材料放置文件采集端,材料拍摄成功,发送照片;

1.12点击“找律师”,选择咨询领域,填写希望约见日期和描述案情内容,点击提交即可,客服会及时联系您,帮您约见律师;

1.13单次律师服务完成后,用户可对律师服务进行打分评价及反馈;

1.14针对用户个人建立服务档案,用户每次登录平台都可查询过往服务内容。

1.15点击“诉讼风险评估”,选择诉讼风险评估类别,依照提示回答问题,全部回答完毕后用户可风险评估报告,也可使用微信扫码在手机上报告。

1.16可通过“法律相关业务申请”,选择人民调解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公证办理、司法鉴定等法律相关业务申请。

2.平台功能要求

2.1使用身份证快捷登录,后台实名化管理。

已在互联网无人律所注册且登录的用户,可使用身份证或扫二维码方式,直接使用设备上的所有服务功能,无需再次登录;未注册用户需使用身份证+填写手机号并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即可使用平台的服务功能。

2.2法律咨询:服务响应时长要求律师平均10秒接单,要求1对1的视频咨询,以文字咨询、语音咨询为辅助咨询形式。对实时咨询问题及律师回复内容进行实时分类展示,形成初步的法律咨询案例库;

2.3文书服务:包含文书撰写、文书审核、文书修改、律师发函等,解决用户文书服务需求;

2.4约见律师:为遇到法律纠纷和亟待解决法律问题的群众提供案件委托服务,提供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用户在线提交期望会面时间、地点、问题类别等信息,后台智能匹配1名本地律师提供当面咨询服务;

2.5移动法律服务:扫描岗亭配套的移动法律服务系统二维码,离开岗亭也能及时享受法律服务。附近律师智能匹配筛选;

2.6诉讼风险评估:用户通过问答的方式由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将案件的风险等级、风险点和律师建议告知给用户,以帮助当事人客观评估诉讼成本;

2.7诉讼指南:诉讼相关文档查询,根据类别显示诉讼相关文档,可选择设备和手机两种形式;

2.8诉讼文书:诉讼相关文书和下载,同时支持在线打印。

2.9法律计算器:要求最少支持三种法律相关计算,如:诉讼费计算、利息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计算。

2.10法律相关业务申请

(1)人民调解申请

可通过地方网站,提交调解申请。

(2)法律援助服务

可通过地方网站,提交法律援助申请。

(3)公证办理申请

可通过地方网站,提交公证办理申请。

(4)司法鉴定申请

可通过地方网站,提交司法鉴定申请。

2.11法律机构地图查询:可通过地图查询本地区所有法律机构的详细信息,并支持扫码通过手机。

2.12法律宣传服务:无人律所普法宣传屏可播放法律宣传片、海报和相关单位举办线下法律相关的宣传活动。

2.13结合各执法单位不同的法律需求,互联网无人律所应具备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升级方案,同时配套定制化的应用工具,做到一亭多用。

3.律所/律师展示

要求平台不少于40000名签约律师提供即时在线法律服务,同时在线提供服务律师人数应大于等于6000名律师。对群众的服务需求,按照“本地律师优先+内律师补充+全国律师支撑”的服务供给机制,对律师资源合理配置,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

3.1律所展示

可展示律所信息、服务领域、经典案例等信息。

3.2律师展示

可展示律师名片信息,包括:姓名、执业年限、执业证号、擅长领域、个人简历等。

4.服务对象

4.1用户-实际使用者

(1)律师精准匹配,智能提供法律服务。将律师个人信息与服务信息系统化整理,在平台上形成数据。这些数据会被用来进行智能分析和展示,让公众基于数据,智能匹配专业对口律师。

(2)通过部署互联网无人律所,按照本地-本-全国的律师分配机制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文书合同等互联网法律服务来满足当地民众的法律需求。

(3)响应法院、法律公共服务中心等行政执法机构,办事民众法律诉求,互联网无人律所应提供全套的专业法律服务,解决法律文书材料的输入输出。

4.2行政机关

(1)充分整合律师资源,以网络服务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实现跨区域法律服务覆盖,尤其是在律师资源匮乏的地区。

(2)通过在法律需求集中地区进行岗亭点位铺设,借此打击不正当竞争与非法执业,协助行政机关建立网络法律服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3)平台具备实现全国及区域法律服务大数据在线能力,在法治建设可视化基础上,为精准普法、服务定制、舆情研判、行业解决方案、地方社会治理提供数据依据。

二、村据法务助手

1.硬件规格

序号

项目

规格参数

备注

1

扬声器

2x2W

2

显示器

14寸,分辨率1920 x1080

3

触摸屏

10点电容触摸

4

对比度

800

5

亮度

250cd/m2

6

主板

RK3288

7

内存

2GB

8

存储

16GB

9

摄像头模块

像素200W,可旋转

10

外部接口

TF card x 1

3.5mm耳机口 x 1

USB x 2

串口 x 1

Mini Hdmi x 1

电源口 x 1

网线口 x 1

调试口 x 1

11

有线网络

1000M/100M RJ45网口

12

无线网络

4G/WIFI

13

蓝牙

4.0

14

整机尺寸

约为350 x 120 x 240 mm

15

电源

12V 2A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2.技术规格

2.1功能描述

通过整合各类功能硬件于一体的开放式自助服务终端设备,体积更小,对部署环境要求更加宽松,通过扫二代身份证、微信、手机号码多种形式登陆,连接共享服务平台,同样可提供在线视频法律咨询、在线文书审核代写、在线约见律师、在线委托代理登记等律师服务,支持文件扫面上传,也可延展办理在线法援申请、在线公证预约、在线业务查询等综合服务。

2.2性能描述

2.2.1.主机系统开机时间不超过10s。

2.2.2.主板

1.主板关机后维持电流不超过110uA;

2.主板待机电流不大于19mA;

3.主板正常工作电流310mA ~ 1500mA范围内。

2.2.3. 电源适配器

电源适配器有下列1组输出电源:

1.(12.0±0.5)V 2A

2.2.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产品固定铭牌,铭牌标有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制造单位名称、地址;

3)出厂日期和产品编号。

2.包装

主机用塑料防震包装。

出厂时有如下文件:

1)使用说明书;

2)合格证

3)装箱清单

2.2.5运输

运输过程中不得抛投、不得有剧烈机械冲撞。应防直接雨、雪淋。

2.2.6贮存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室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 所有外省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司法局
地址: 中心北路2号新区农委综合楼4楼(丹东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00151(咨询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尹冠华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司法局 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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