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固体乙酸钠谈判采购公告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固体乙酸钠谈判采购公告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固体乙酸钠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0-25 14:35:38作者:冷传胜浏览次数:次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固体乙酸钠采购项目谈判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固体乙酸钠采购项目谈判;

2.2项目编号: M****************058 ;

2.3实施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4采购范围:采购200吨乙酸钠固体 (本次采购固体乙酸钠含稀释费用,每车检验,不合格退货,供应商承担换货期间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此价格为含税价,税率13%;含运费、装卸费等入库之前的所有费用);

2.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2.6质量标准:①COD当量不低于0.45,检验方法按照《化学需氧量:重镉碳酸盐法》(HJ828-2017)检验。②5日生化需氧量当量不低于0.35,24小时生化需氧量当量不低于0.2,检测方法按照《生化需氧量稀释与接种法》(HJ-2009);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2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制造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声明函;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声明函及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 10 月 25 日至2021年 10 月 29 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付款方式:网上转账,汇款信息注明:“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若字数有限制时可简写)”,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53@qq.com

帐号名称:冷传胜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信阳南湖路支行

银行账号:******** 1800 1157 413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5.2 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纸质响应文件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只需将导出打印的正本替换),内容、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5.3 响应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10 月 29日下午15:00时。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信阳市浉河区107国道1000公里处)。

5.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拒收,后果各谈判人自行承担;请各单位安排好解密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186*****919

地 址:信阳市湖东管理区三里店村七组107国道东侧

监督人:孔杨阳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联 系 人:冷传胜

电 话:130*****080

电子信箱:********53@qq.com

2021年 10 月 25日


本项目相关公告
项目报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固体乙酸钠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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