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琉陶路(京石高速公路-良常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房山区琉陶路(京石高速公路-良常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琉陶路(京石高速公路-良常路)道路工程 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京发改【2012】140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
本工程西起京石高速公路琉璃河环岛,东至良常路,全长7.7公里。其中京石高速公路至窦庄路1.7公里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40米;其余6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全宽12米。同步实施桥梁、涵洞工程,以及城市道路段雨水、污水、交通、绿化、照明等工程。
2.2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详见如下主要工程内容表。
各标段计划施工工期:15个月。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施工标段。
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表
标段 里程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
施工1标 K0+000~K1+100 道路、交通、涵洞、雨水、污水、照明、绿化工程 15个月
施工2标 K1+100~K2+148.5 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绿化工程 15个月
施工3标 K2+148.5~K2+650 道路、交通、桥梁、涵洞工程 15个月
施工4标 K2+650~K6+790.469 道路、交通、桥梁、涵洞工程 15个月
2.3工期
计划工期:15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3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15年6月15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施工3、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施工1、2标段投标人须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20公里(含)以上二级(含)以上公路(含城市次干及以上市政道路)施工;施工3、4标段投标人须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20公里(含)以上二级公路(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并且具有长度达到300米(含)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以上所述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施工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提出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1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 月22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在 (同招标代理地址) 持如下(1)、(2)中所列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该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 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10时 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北京房山琉璃河镇兴礼村西五谷道场西侧
联系人: 时鸣玲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五层513室
邮政编码:100071
联系人:江晓锋、尹潇雨、丁红伟
电 话:***-********—8613、8656、8666,186*****106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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