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青海海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机关直属采购航空摄影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青海海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机关直属采购航空摄影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涵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12-21002

********2">一、询价条件

********1">青海海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无人机,本次采购设备的使用人是青海海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无人机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3">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1、询价范围:报价单位须承担采购人所需设备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审批手续、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以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工作。报价单位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采购人对设备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2、标的物数量如下表:

序号

采购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设备主要型号

1

无人机

1

飞马E2000

3、交货时间:标的物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10日内到达西宁或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地点,具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4、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77号。

联系人:李巍伟? 联系电话:****-*******

5、质量标准、技术要求、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⑴质量符合国家(国际)现行标准。

⑵主要技术参数及技术指标:详细技术参数及配置作为附件(一)

⑶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凡属设计、制造工艺、材质缺陷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在质保范围内,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年。

6、付款:设备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安装调试及第三方检定合格,卖方提供含增值税的正式发票到财务挂账(一票制:材料费和运输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验收合格三月内买方支付50%的货款,六个月内支付40%货款,剩余10%货款作为质保金至质保期结束。合同价格含13%的增值税、商检费、国内外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供方现场服务(安装、培训)等费用。

7、发货通知:

(1)供方应在本合同确认(或需方书面备货通知)后严格按要求尽快完成合同标的物准备工作。

(2)供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装运至需方指定项目收货地,供方应于标的物启运前7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需方采购负责人,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标的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标的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需方安排接收使用地到货接收。如果供方未通知需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

(3)标的物错发交货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指定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损失费用。

8、包装:包装必须坚固,并应按照商品特点,采取防辐射、防锈、防挤压、碰撞使设备材料变形等措施,耐粗暴搬运,适合于空运、陆运,远程运输。由于包装不良、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引起的标的物变形等损失、丢失,供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9、验收:

(1)设备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供方交货时还需提供第三方检定证书。

(2)供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参数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的标的物经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需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3)需方验收机构在设备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验收,必要时拒绝接受标的物的权力不会因为标的物启运前通过了需方或其它代表的检验、测试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验收方法:标的物到场后,需技术人员现场培训,双方在交货地共同验收,验收依据:

(1)生产厂商出具的检验合格证等;

(2)合同标的物配置清单;

(3)主要材料的技术性能和要求(或标准)、必要的技术参数和配置

(4)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

10、索赔

(1)在标的物到达现场交接后进行最终检验及调试运行,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2)配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不能为主机配套使用,导致本合同采购的配件无法在现场使用,供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配件发运至现场试验项目的费用。

(3)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供方在收到需方索赔后5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供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4)如果供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需方在合同条款中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或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②、根据标的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③、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供方应相应延长所更换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1、不合格品的处置:

(1)维修:到货设备经现场验收,外观或部分附件轻微损伤,不影响使用功能,经维修可达到出场状态的由供方负责维修完善,费用由供方承担;

(2)更换:到货设备经现场验收,外观或部分附件存在损伤,无法正常使用由供方负责更换,费用由供方承担;

(3)退货:到货设备经现场验收,提供产品无法达到合同要求,主要技术性能、技术参数均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供货商无法提供更换服务的予以退货,同时应赔偿需方损失。

12、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可抗因素/进出口手续和政府行为或天气、地震等原因时,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供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需方应同意在供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款应按每七天收1%,不足七天以七天计算,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标的物总价的5%。如供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30天时,需方有权撤消合同,此时供方应按上述规定向需方支付罚款。

13、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 供方在收到需方质量反馈书面通知, 且反馈问题是由于产品质量原因所至,供方必须在5日内(超出5日视为接受索赔要求)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给予书面回复,且在15日内空运/海运(视需方工程需要)发生故障标的物的替代品到需方设备使用现场,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三、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1

无人机

飞马E2000

总计

********7">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海海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 编: 810007???????????????????????????????????????????

联 系 人: 李巍伟???????????????????????????????????????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3@qq.com">********5@qq.com?????????????????????????????????

单位名称:青海海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 ********1581

2021年 10月 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航空摄影 中国电建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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