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市于洪区林占山纸制品厂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市于洪区林占山纸制品厂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市于洪区林占山纸制品厂
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光辉乡十里河村
债权总额:322.08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利息金额以最终实际处置时计算为准)
债权情况
受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聘请我司开展对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沈阳市于洪区林占山纸制品厂债权本息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债权本金200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利息合计122.08万元,债权总额合计322.08万元(利息金额以最终实际处置时计算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张铁名下的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闽江街96号311室及崇山中路56-2号333室的两处房产,面积分别为53.94平方米和61.02平方米的两处住宅,;沈阳市精工窗业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陵东乡北农里464.4平方米的厂房及1353平方米的办公楼;保证人为沈阳市精工窗业制造有限公司、林占山、马秀梅。该债权已诉讼。
债务企业概况
沈阳市于洪区林占山纸制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0P432Q5A;投资人为林占山;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日期为2015-11-02;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所属行业为造纸和纸制品业;注册地址为沈阳市于洪区光辉乡十里河村;经营范围为纸箱加工(不含商标印制)。
保证人概况
1、沈阳市精工窗业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W;法定代表人 为武春花;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成立日期为2002-05-14 ;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所属行业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注册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北街58-79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门窗销售,地板销售,家具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汽车轮毂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保证人:林占山,男,汉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
3、保证人:马秀梅,女,满族,住址沈阳市于洪区。
抵押物概况
抵押物为张铁名下的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闽江街96号311室及崇山中路56-2号333室的两处房产,面积分别为53.94平方米和61.02平方米;沈阳市精工窗业制造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陵东乡北农里464.4平方米的厂房及1353平方米的办公楼。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物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使用状态良好,具有较大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1年10月25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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