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招标公告

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大安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5日15: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00
开标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预算金额¥1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
项目联系电话****-******* 139*****685
采购单位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安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河西委华宇城小区11号第40/720幢116号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女士****-*******
附件:
附件1大安盐碱地治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改后10.24改后(1)(1).docx
项目概况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1-011

项目名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

招标编号:JF2021-011

1、招标条件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已由中共大安市委2021年15次常委会和大安市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批准实施,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治理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21]14号)文件、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西部盐碱地改良技术大安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1]521号)和《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探索加大对吉林振兴发展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吉自然资发【2021】3号)文件,招标人为大安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引进社会力量投资。现对该项目的社会投资方、项目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招标内容为:社会投资方招标,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壤培肥及改良投资;二标段招标内容为:项目清查、勘测、可研、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

2.3 建设地点:大安市海坨乡互助村。

2.4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约300公顷(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预计新增耕地250公顷,其中240公顷水田,10公顷旱地,均为国家利用等10等,新增耕地率83.33%,建设稻田尾水生态净化池面积5公顷,造林绿化面积28公顷,产生人工湿地面积245公顷。

2.5建设期限:2021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其中,到2022年10月31日完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全部内容,并完成验收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完成三年后续培肥地力及改良。

2.6项目投资估算:约1亿元。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合法有效资金来源证明。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30%的投资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工程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2021年至今)的社保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获取方式: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第二标段投标单位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2021年至今连续6个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信息等相关信息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82@qq.com),并同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电子邮件请以项目简称为标题,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及联系电话,邮件正文须完整清晰表述项目相关信息,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核查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套,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6日10时00分整,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各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再另行提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大安市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河西委华宇城小区11号第40/720幢116号房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8、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爽

联系电话:****-*******139*****685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其中,到2022年10月31日完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大安盐碱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全部内容,并完成验收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完成三年后续培肥地力及改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第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合法有效资金来源证明。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30%的投资能力。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工程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管理主要成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3.4投标人须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授权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2021年至今)的社保证明;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大安市

联系方式: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嘉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河西委华宇城小区11号第40/720幢116号房

联系方式:张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

电 话:  ****-******* 139*****685

标签: 示范基地 生态修复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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