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及采集服务
[公开招标]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及采集服务
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投标人入口-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4220-JGJD(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1]18137号-001)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
预算金额: A 分标 *******.00元; B分标 *******.00元; C 分标 *******.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A 分标: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地下水监测现状调查及采集服务 | 1项 | 开展玉林市典型区域(3个国家地下水考核点位周边区域,约70±7 km2)开展1:10000水文地质调查; 开展玉林市全域地下水水文地质调查及地下水采集;开展玉林市4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1个工业园及2家重点行业企业地下水采集;开展基于污染源调查要求的废水、地表水、底泥及土壤等环境样品采集。 |
合同履行期限:1)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地下水水点信息采集,划定四级水文地质单元,提交四级水文地质单元成果;2)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50日内提交地下水监测点点位布设方案,完成典型区水文地质调查工作;3)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第一轮枯水期-采样和分析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丰水期地下水采集和污染源样品采样工作;4)其他调查信息、资料、档案及报告不得迟于2022年8月15日前提交。
B 分标: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地下水检测服务 | 1项 | 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项目共214个地下水监测点的428组样品检测。 |
合同履行期限:样品交送检测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每批样品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每期样品交送检测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期所有214组样品的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所有样品检测数据、报告和质控报告不得迟于2022年10月20日前提交。
C 分标: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质量控制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研究 | 1项 |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污染调查与评价一期项目的全流程质量控制、项目监理,开展玉林市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研究,开展地下水超标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
合同履行期限:1)成交供应商质控报告、调查评估报告不得迟于2022年10月30日前提交。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B分标:投标人取得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备采购人全部委托检测指标的资质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下午18: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投标人入口→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方式:在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后,在线完成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如有分标,投标人需按对应分标进行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网上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不接收投标;
售价:采购文件150元,售后不退。
注:1)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会员具体流程请访问广西招标网首页的常用下载窗口进行查看;
2)用户注册及平台使用咨询:广西国资交易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三楼广西国资招投标中心)(详见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注:1)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材料,投标无效);2)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A 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0元; B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8000.00元; C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7719 0142 3310 20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5.响应文件递交说明:
根据当前疫情情况,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现场参加项目的截标、评审活动,并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方式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每家投标人代表严格按照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自做好相关防护工作,若因投标人代表不符合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无法就进入评标现场,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的:
1)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301室);收件人:梁世敏;联系电话:****-*******;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以确保本项目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送达。
4)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信息内容。如下: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 标: (如有)
竞标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该项目截标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邮寄递交响应文件的,不需参加截标、评审活动)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委在项目评标(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在响应文件封面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2)截标(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委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委在项目评标(评审)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委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
项目方式:阮姗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项目方式:梁世敏、黄晓维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世敏、黄晓维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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