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机关)宁河区七里海周边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RXY-2021-1004)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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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机关) 宁河区七里海周边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RXY-2021-100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河区七里海周边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网络邮件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Y-2021-1004
项目名称:宁河区七里海周边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511.6354万元
最高限价:511.635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511.6354511.6354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本项目为宁河区七里海周边绿化养护服务,包含七里海国家湿地公园沿线(公园东侧)、七里海大道南侧公园(公园段落)、七里海国家湿地公园沿线(公园西侧)、七里海大堤潮白河河东(三角泵站)、七里海东堤景观带、七里海裸地复绿段、七里海景观河、七里海西海便道绿篱、草坪、七里海西海、七里海大道北侧(造甲村段),工作内容包括中耕除草,整地施肥,灌溉排水,修剪整型,分株移植,防病除虫,防盐降碱,支撑绑扎,加土扶正,清除枯枝,冬季防护,环境清理,设施维护等。本项目绿化养管期为一年,即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绿化养管期为一年,即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招标文件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供应商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index.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网络邮件或邮寄方式
方式: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文件下载供应商登记表和文件费用交纳账户信息,将企业领取人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jrxyzb@163.com(邮件主题为:RXY-2021-1004+供应商名称),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并核实无误后发放文件。接收时间:2021 年10月25日至 2021年11月 01日,每日 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A区写字楼4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林业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20号增1号
联系方式:********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瑞兴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朝阳花园底商1号楼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冰
电 话:***-********

天津瑞兴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养护 林业局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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