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2014年特警装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2014年特警装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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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2014年特警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0832-SFCX13DGA046
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12月31日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虎门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经办人名称:李学明
联系电话:****-********-***
澄清事项:

各供应商: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2014年特警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3DGA046)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第10页“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中第3项“用户评价”内容现变更为:

3

用户评价

2011年以来具有公安、部队、武警、边防等使用方对投标人警用装备、军训器材的质量评价为优秀证明的,得2分;评价为良好证明的,得1分,其他得0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

二、原招标文件第10页“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中第7项“同类业绩”内容现变更为:

7

同类业绩

投标人2011年以来在公安、部队销售有关装备达200万以上合同业绩的:具有合同业绩四个以下的得1分;具有合同业绩四个或以上,六个或以下的,得2分;具有合同业绩七个或以上的,得3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

三、原招标文件第10页“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中第8项“售后服务承诺”内容现变更为:

8

售后服务承诺

对比各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方案计划完整性和效果等综合评分。优:6-5分,良:4-3分,差:2-0分。

6

四、删除原招标文件第10页“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中第6项“行业荣誉”。

五、原招标文件第17页“货物清单”中第14、15、16项(胸徽、编号、肩章)内容现变更为:

14

胸徽

300个

辅警标准,※提供实物样品。

15

编号

260个

辅警标准,※提供实物样品。

16

肩章

300副

辅警标准,※提供实物样品。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2月19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更正文件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回传至0769-********-***,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先生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电  话:****-********-***

传  真:0769-********-***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东莞市公安局虎门分局2014年特警装备采购项目澄清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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