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实验中学超市委托经营采购公告
长沙市实验中学超市委托经营采购公告
长沙市实验中学对长沙市实验中学超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实验中学超市委托经营
二、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三、项目采购货物(服务)内容明细及相关要求:长沙市实验中学系长沙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共约 3500名在校学生。超市总面积共约 40 平米,为加强学校学生超市管理,保障学生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国家三部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超市委托经营进行公开比选。
四、项目预算: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经营团队。
(8)诚信守法经营。
六、需提供的资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1年7-9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1年7-9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1年7-9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7-9月
七、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线与马王堆火炬路交汇处上东辛顿北一栋2901房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实验中学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古汉路1号
联 系 人:石老师
电 话:****-********
长沙市实验中学
2021年10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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