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本级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实招标公告
2014年度本级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实招标公告
邀 请 书
通过预审合格的供应商:
一、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自治区财政厅的委托,对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竞标供应商必须为整包竞标。
四、响应文件使用简体中文编制,每套正本1份,副本 4份,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采购文件于2014年 1月17日至2014年 1月23日期间,在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http://nmgzfcg.gov.cn )。
六、为了便于唱标和响应文件的归类整理,供应商务必将“开标一览表”与“竞标响应文件”分开密封,封面上均需分别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或采购文件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和“开标一览表”或“响应文件”字样。填写时字迹须工整、清楚。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1月 23日 上午 10 :30时
(二)地点: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八、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现场竞标,超过规定竞标时间的竞标将被拒绝。
九、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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