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禹州市华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关于禹州市华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禹州市华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债权(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处置。截至基准日2021年9月20日,该债权********">本金9,999,991.81元,利息3,687,815.42元,本息合计13,687,807.23元。债权情况如下:
序号 | 债务人 | 剩余本金(元) | 剩余利息(元) | 费用(元) | 担保情况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1 | 禹州市华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 9,999,991.81 | 3,687,815.42 | 0 | 该项债权由朱花伟提供位于禹州市钧台办主事巷南段路东的房屋抵押担保,建筑面积:800.26㎡,房产证号:禹州市房产证禹房字第025491号,抵押担保最高额度为110万元范围内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履行本合同发生的费用。其次由禹州市神运机械有限公司、朱花伟、连运涛提供最高额1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018年10月15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1002民初3281号民事判决书:一、禹州市华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5日按年利率5.655%计算;罚息自2017年12月6日起按年利率8.4825%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对自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7年12月5日借款期间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自2017年12月6日起按年利率8.4825%按日计收复利;二、原告对被告朱花伟、孟瑞军共同拥有的位于河南省禹州市钧台办主事巷南段路东的房产(房产证号:禹州市房权证禹房字第025491号)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禹州市神运机械有限公司、朱花伟、连运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孟瑞军在与朱花伟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王松彩在与连运涛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案件受理费82,409元,由禹州市华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禹州市神运机械有限公司、朱花伟、孟瑞军、连运涛、王松彩负担。 之后,禹州市华锐电瓷电器有限公司提起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9日作出(2018)豫10民终4231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1月30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终本的执行裁定。 |
现拟于2021年10月22日起在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该债权详细信息请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或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faex.com查阅。
有意竞买者,请即日起向我分公司或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详细情况,并于2021年11月2日17时前向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100万元竞价保证金(以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携带有关证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持有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等证明材料,公民(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或查阅相关资料。
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交易对象: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竞价标的涉及的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竞价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与参与竞价标的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竞价标的涉及的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3)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4)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
金交中心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
中国东方联系人:芦经理
联系电话:176*****192
电子邮件:luguanting@coamc.com.cn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71-********(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电话:****-********。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别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特别提醒: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分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但我分公司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四)意向购买人需缴纳100万元意向购买保证金,价高者得,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延期付款,成交后保证金转化为债权转让价款。具体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价须知》等披露的文件资料。
(五)买受人资质审核流程、具体竞价流程及规则、补登公告后相关交易流程等安排详见《竞价须知》以及登录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faex.com查看相关内容。
(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价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