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某部无人超市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包头某部无人超市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头某部无人超市经营权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包头某部 | ||
行政区域 | 包头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16: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15:00 | ||
开标地点 | 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484 | ||
采购单位 | 包头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130*****484 |
项目概况
包头某部无人超市经营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NMBT-F1006
项目名称:包头某部无人超市经营权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
(一)本项目选取一家投标人,为我部提供无人超市经营商服务。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商业性营业场所,投标人负责装修并自主经营,招标人不收取投标人场地使用费、占用费,收取水、电和取暖费。投标人需要根据场地实际情况为招标人提供无人超市或不同类型、规格的无人售货机,以超市经营为主体的商业服务。
(二)预算金额、报价方式及控制价:本项目招标不设预算价,本次采购项目针对无人超市拟售商品进行报价,投标人按优惠率方式进行报价,所售全部商品标价相比市场价(永盛成、包头市百货大楼)(投标人自行调研、考察市场价格)优惠率不低于10%,乙方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价格比对表并每月更新,并将情况报甲方(甲方会负责核实情况和接受官兵情况反馈);
(三)采购内容:中标人须在提供的场所内设置24小时无人超市,中标人须负责该无人超市的供货、经营、设备维护等,保证无人超市的正常运营。无人超市须供应零食、饮料、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超市经营范围内的商品。签定合同时提供相应资质材料。
(四)质量要求:不得经营“三无”产品,过期、霉变、油炸、自制食品;不得不得出售违禁物品,不得提供违反部队安全管理的超范围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投标人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经营商品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超市类企业特许证;4、投标人注册地点在包头市外的,须在包头市范围内设有办事处或配送中心(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5、投标人需具备无人超市自助收银系统;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10、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到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苏宁广场苏宁雅悦A座913
联系方式:刘工、130*****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130*****48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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