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底经通天谷至天池游步道(栈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溪底经通天谷至天池游步道(栈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明)14032
开标时间:2014-02-1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福建省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XZ(明)14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底经通天谷至天池游步道(栈道)工程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尤发改基[201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省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尤溪县西城镇七尺村;
2.2工程规模:溪底经通天谷至天池游步道全程长度1556.68米,投资规模约67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溪底经通天谷至天池游步道(栈道)工程施工监理,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2.4监理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
2.5本项目目标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 ;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人公布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照尤溪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决算价×1.8%计算(含税费)。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福建省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3 “近3年(5年)”是指:本招标公告发布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5年);“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三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7近六个月,没有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8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9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根据尤检会[2012]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 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施工图纸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5、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闽建[2013]9号)。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3年2月 11日17时00分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单笔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2月12 日 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大厅(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同时还需随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91号3层,邮编: 365100 ;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017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26号二层
电 话: 186*****319 传真: ****-*******
联系人: 陈有建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分社;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0 8100 2001 0000 0147 64;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溪底经通天谷至天池游步道(栈道)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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