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专项检查审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自治区国资委专项检查审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文件编号:08-11-04A-2021-D-E22745
项目名称:自治区国资委专项检查审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采购需求: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监管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核查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及决策实施是否规范有效,以及对自治区国资委放权授权管理运行情况。
(二)主要核查监管企业对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移交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所揭示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主要核查监管企业股权投资决策、股权管理以及股权投资收益等情况。
服务期:项目整体审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日内,出具整体审计报告后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以投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需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供应商为分公司(所)的,须提供总公司(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总公司(所)仅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所)参加投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所)不得与分公司(所)一同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6日9:00时至2021年11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1.1投标人报名”;
2、本项目报名阶段投标人须提交:①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②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报名阶段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处);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文件即报名成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5日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601室6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公告在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宁夏银川市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
联系方式:095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方式:133*****901 189*****008
3.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欢
电话:0951-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瑞玲吴林
电话:133*****901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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