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装置变电所和机柜间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装置变电所和机柜间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煤基精细化工循环
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装置变电所和机柜间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的委托,对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装置变电所和机柜间建筑工程。提供所需的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0722-1470-FE108SXB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一期项目装置变电所和机柜间建筑工程。
2、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镇)。
3、项目业主: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发 包 人: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项目装置变电所、BDO装置变电所及BDO、PTMEG装置机柜间包括的主项号有装置变电所(302A)、BDO装置变电所(303A/B)、BDO装置机柜间(185C/D)、PTMEG装置机柜间(185B)。投标人承担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的修正缺陷等全过程。
1.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招标人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按时、安全、有效的完成新疆国泰新华准东一期项目装置变电所和机柜间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和全部的工程施工,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
2. 在总图中,工程范围分界线原则上以界区线外1米为界。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四、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合同模式。
五、项目实施目标:
1. 计划工期
开工时间: 2014年4月1日。
完工时间: 2014年6月30日。
2. 质量目标
本项目的质量管理总目标是: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力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具体要求是:总体工程质量达到单位工程合格率必须100%。其中:
土建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工程建设过程中杜绝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 HSE目标
HSE要求: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不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重伤、死亡事故率为0,负伤率不超过3‰;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投产工程;争创新疆国泰新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
2.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
3. 安全人员资质要求:安全经理必须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必须具备“C”类及以上考核证书。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册职工,投标时需提供社保证明。
4.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施工机械、人员、技术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完成本工程。
5. 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6. 投标人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7.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七、履约担保:
1.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
2.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
八、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安全经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人员C类及以上考核证。
4、投标人近3年承担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表(须附合同并注明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5、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需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9日——1月23日,日上午10: 00 —— 18:00。(详情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2、驻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东方广场11层1122室。
3、招标文件售价:贰仟元整(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业主签订保密协议,并需交纳图纸或技术资料押金伍仟元整(人民币5000元)。(图纸或技术资料向业主领取)。
十、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年2月2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
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东方广场11层1122室。
十二、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网站及www.bitbid.cn(或www.比比网.com)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业务联系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东方广场11层1122室
业务联系人: 庞开菊 ****-******* 151*****244
电 子 邮 箱:cfetsxb@163.com
开户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山西办事处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521
注:1、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未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购标人名称一致。
2014年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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