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排执法电瓶车及执法平板清障车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双排执法电瓶车及执法平板清障车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双排执法电瓶车及执法平板
清障车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公开选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采购一批执法平板电瓶车及执法平板清障车,现公开选聘招标代理单位。
(一)采购项目:执法平板电瓶车及执法平板清障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双排执法电瓶车、执法平板清障车。
(三)评标方式: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单位中,按有关规定收费标准报价最低的单位(注明下浮率)及有同类项目丰富代理经验综合考虑,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单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26日起至10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早上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106勤务保障室报名。
(五)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黑名单”
(六)报价人报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价单(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注明下浮率)
8.近三年同类项目成效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的业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10.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之日起(加盖公章)
11.依法纳税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仅报价函需要单独密封,其他材料现场报名时递交
(七)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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