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 (2)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4)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1)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提供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②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 ③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期内; ④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UPS配电柜、低压成套开关柜)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符合如下原则: ①制造商(原厂柜生产厂商或授权柜生产厂商)投标的 若是原厂柜直接投标,则提供原厂柜生产管理机构声明文件;授权柜厂家直接投标,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投标柜型生产授权文件。 ②制造商(原厂柜生产厂商或授权柜生产厂商)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仅允许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且该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否决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若多家代理商同时出具同一厂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授权,则同时否决出具同一厂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授权的投标人。业绩认定时,只认可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和投标人代理此品牌型号的销售业绩,制造商和代理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不予计算。 (7)投标人需要提供招标文件中 “关键检测报告要求”所列的全部文件,不接受负偏离。 (8)有过低压开关柜成功应用案例:提供采用与本次投标相同型号柜型、相同品牌断路器的实际工程案例,有效案例要求为:2018年1月1日~至今的单个低压配电工程合同或订单中4000A及以上系统,且开关柜数量≥30面的工程案例(至少提供一个案例)。 (9)选用的电能质量补偿品牌制造商成功运用案例:提供从2018年1月1日至今单个项目动态无功补偿滤波装置10个以上的实际工程案例。 案例证明材料要求 (1)①若项目为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有效发票+甲方订单(或甲方证明文件或结算文件);②若项目为非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有效发票;③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页、内容页、清单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④业绩认定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内可识别的执行时间其一满足时间即可;⑤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张增值税发票,且发票上工程名称应与合同上工程名称一致。⑥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以对应项目发票累加金额为准。 (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招标人保留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现场或远程核验权利和追责权利,若发现虚假业绩,则按《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和《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10)投标方所选用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有源滤波装置应选用高品质合资的产品,其装置制造商具有独立的生产资质,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须有合资,生产资质描述;投标时需提供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和品牌国外注册商标证书(外方所在国)。 (11)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的资质证书,证书中应体现生产资质,并涵盖所投产品。若为代理商投标,则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上述文件。 (12)投标人需提供2018-2020年任意连续2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若因公司注册时间无法提供上述要求的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则提供公司注册时间后的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若因公司注册时间未达到审计要求,无法提供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应符合如下原则:①制造商(原厂柜生产厂商或授权柜生产厂商)投标的若是原厂柜直接投标,则提供原厂柜生产管理机构声明文件;授权柜厂家直接投标,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投标柜型生产授权文件。②制造商(原厂柜生产厂商或授权柜生产厂商)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仅允许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且该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否决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若多家代理商同时出具同一厂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授权,则同时否决出具同一厂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授权的投标人。业绩认定时,只认可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和投标人代理此品牌型号的销售业绩,制造商和代理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不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