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南鑫兴达精工工业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管理人的选定公告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南鑫兴达精工工业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管理人的选定公告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关于湖南鑫兴达精工工业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管理人的 选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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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09:42 |
本院受理湖南鑫兴达精工工业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对该案的破产管理人选定工作,我院于2021年8月9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告,要求具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以竞争方式报名,择优选定管理人。公告到期后只有湖南桔城律师事务所参加报名。2021年10月11日我院破产管理人选任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对该管理人的相关条件进行了讨论,通过讨论以及与该管理人就报酬和结案时间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我院破产管理人选任评审委员会同意由湖南桔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鑫兴精工工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故拟选定“湖南桔城律师事务所”为湖南鑫兴达精工工业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的管理人。 特此公告! 民二庭联系人: 曾小柏 ********037 李赛花********055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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