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星沙污水处理厂紫外消毒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星沙污水处理厂紫外消毒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公告
(政府采购编号:CSJKQCG-141;招标编号:0623-1371N1101B64)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星沙污水处理厂紫外消毒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根据业主要求以及潜在投标人反馈的问题,将该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CSJKQCG-141;招标编号:0623-1371N1101B64)的有关条款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中P.70页第一段文字描述中:“……系统均为室外全天候安装运行设计,但控制系统和电子镇流器柜应置于室内,便于风雨天检修和防止因密封不严造成镇流器受潮而引起故障或损坏,并防止操作人员遭到意外电击。镇流器柜内应配置通风降温设施,以保证电子器件的稳定工作和延长使用寿命。……”
现修改为:“……系统均为室外全天候安装运行设计,但控制系统柜应置于室内,便于风雨天检修和防止因密封不严造成电子器件受潮而引起故障或损坏,并防止操作人员遭到意外电击。柜内应配置通风降温设施,以保证电子器件的稳定工作和延长使用寿命。……”
二、原招标文件中P.71页“2.总体要求(5)”描述中:“……在254nm波长处的综合电光转化效率(包括镇流器及其他附属电器设备耗电)不小于40%。”
现修改为:“……在254nm波长处的综合电光转化效率(包括镇流器及其他附属电器设备耗电)不小于45%。”
三、原招标文件中P.73页“3.各部分性能与结构(4)紫外灯管”第二段描述中:“灯管保证寿命要求不低于12000小时,且该寿命终点时紫外强度衰减不大于20%。”
现修改为:“灯管保证寿命要求不低于12000小时,且该寿命终点时紫外强度衰减低于15%。”
四、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修改内容的其它部分都须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此为准。
五、原招标文件中未涉及到以上修改内容的部分保持不变。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1月20日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410室
联 系 人:陈立明、肖劲松 电 话:****-******** 传真:****-********
采 购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58号(星沙汽配城旁)
联 系 人:刘介源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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