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招标公告

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招标公告

安徽省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H-H********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AH-H********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安徽省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

第1包: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成功注册,并持有指定的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

(3) 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并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4)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标书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自即时起,免费下载。如招标文件有任何修改,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纳

拟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01月29日17时前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报名操作,并将所报名包别的投标保证金及时、足额转入下述账户(报名以系统接受时间为准,保证金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
包号 包名 保证金金额(元) 账号
1 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100,000 ************************1001

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5、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4年02月25日8时至2014年02月25日9时止,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楼609室

6、开标时间

本项目将于2014年02月25日9时,在前述地点进行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项目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传真:****-********,邮编:230061

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3室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月20日

招标文件.doc

项目编号:AH-H********安徽省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招标文件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四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书2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人须知3三、合同条款前附表15四、合同条款16五、合同格式23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25七、合同特殊条款33八、货物需求一览表………………………………………………34九、技术要求………………………………………………………..41第二章投标书42一、投标函格式42二、开标一览表44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45四、规格响应表46五、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48六、资格证明文件49第一章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招标编号:AH-H********2采购人:安徽省卫生厅采购人地址: 合肥市 集中采购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3室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保证金数额:100000元。缴纳时间:2014年1月29日17时前(以银行受理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6投标书递交至: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503室投标书递交时间:2014年2月25日上午8时至9时整投标书接收人:张霞联系电话:****-********/********传真:****-********7开标时间:2014年2月25日上午9时整开标地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609室8交货地点:潜山县、宿松县、霍邱县和金寨县妇幼保健机构9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10签订合同地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503室11注意事项: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1.1 买方已筹集了一笔可靠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所列的项目采购的费用。根据《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买方已将本项目委托给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 2.2凡是受到邀请或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投标。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一、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四、合同条款五、合同格式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七、合同特殊条款八、货物需求一览表九、技术要求 第二章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四、零件、配件表五、规格响应表六、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七、资格证明文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有权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第6.2节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 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于《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网址是www.ahzfcg.gov.cn),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中心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书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7.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书构成8.1 投标书应包括第4.1条第二章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8.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8.3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9、投标报价9.1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每一包(或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9.2 投标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9.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0、投标货币10.1 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11.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11.2投标人所提供的关键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取得生产厂家正式授权,或者取得总经销机构的授权。有一般经销商授权的,则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经销机构给自己的授权等相关证明。1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11.4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营体进行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营体应签订联合投标的协议,并指定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投标人,其他联营体成员应授予该主办人代表联营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承担责任。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联营体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联营体中标,联营体投标人应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3)联营体的每一成员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交11.1至11.3节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12.2为使所采购的关键性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应提供关键性货物正常使用两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零配件、特种工具等清单,以及它们的货源及现行价格(见投标书表四“零件、配件表”)。此价格不包括在总报价中。12.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的商标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中心和买方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3.6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以下任何一种形式:(1)转帐;(2)电汇。13.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27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A.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或(b)根据第27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2 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第13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15.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规定份数的投标书。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书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签字。15.3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四)、投标书的递交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16.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 (A)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政府采购中心;(B) 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包组、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年月日上午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16.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政府采购中心时,能原封退回。17、迟交的投标书17.1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18、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中心。18.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 19.1 采购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或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若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其授权代表参加。 19.2 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若为竞争性谈判,则不公开唱标。 19.3 唱标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如对原投标价提供折扣,则只有在开标时唱出,评标时才予以考虑。19.4 政府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0、评标 20.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0.2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进行。20.3 评委会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0.4 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书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1)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2)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3)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化文件的;(4)未能满足招标邀请书(公告)或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⑸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进入复审的相关要求。 20.5在复审阶段,评委会将采用打分法,从经济、技术、资信三个方面对进入复审阶段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取百分制计分。(1)经济上的评审,主要是评审投标人的现场交货价格,该价格包括货物的生产成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和相关的服务费用等。 (2)技术上的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书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这除了要评审规格响应表外,还要评审投标书所承诺的服务;如招标文件有要求,评委会还将评审投标技术方案等。 (3)资信上的评审,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信誉、经验方面的能力,以及所提供货物与服务的正当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审核。20.6 进入复审的投标人经济(即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某一投标人经济得分=进入复审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该项目(包)经济分所占的百分比20.7 评委会的每个成员将根据进入复审的每个投标人总得分的高低的顺序,标出1、2、3……的序号,交给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将评委会的每个成员给各个投标人标出的序号,分别累加。序号值之和最小的公司将作为拟授标的第一中标人,其次的为第二中标人,依此类推。20.8 在复审阶段,评委会还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20.9评委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 20.10如为竞争性谈判,评委会在评标时将分别与各投标人就其产品的质量、服务、价格进行协商、谈判。其后,评委会根据协商的结果,综合评价各投标人的协商谈判后的承诺,排出拟授标人的名单。21、投标书的澄清 21.1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2.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采购中心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六)、授予合同23、合同的授予 23.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对进入复审阶段(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其得分的高低,由高到低排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等拟授标的先后顺序。 23.2评标报告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公示无异议后,在政府采购中心的主持下,买方与第一中标人(卖方)签订合同。24、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4.1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增减的幅度为采购数量的10%。但是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条件做出任何改变。25、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 25.1 如评委会认为所有投标书均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政府采购中心将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26、中标公告 26.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采购中心将招标结果刊登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中标公告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合同签定后,政府采购采购中心将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7、履约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7.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转帐或电汇。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按中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和见证方签订合同。 28.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27条的规定去做,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该授标,该中标人不得要求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政府采购中心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七)、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29、未尽事宜29.1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其具体的补充与修改内容见“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内容1付 款 人:各项目县财政局2付款条件:本项目采用统招分采的形式,采购项目完成后,由各项目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3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转帐或电汇),期限为12个月。 四、合同条款1. 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付款人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2)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安装、调试、维修、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4)工程施工: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与货物安装相关的房屋改造、装修等。2. 技术规格2.1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工程施工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3. 专利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诉讼。4. 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 装运条件:5.1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5.2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6. 合同款的支付6.1 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1)发票原件;(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数量证明书和装箱单;(3)自我检验报告等。7. 技术资料 7.1 卖方应在交货的同时-最迟应不指定晚于项目的竣工验收结束时,向买方的最终用户移交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加盖卖方印章的发票复印件和投标时技术规格响应表等。 7.2 如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货物,卖方除必须向买方指定的最终用户提供一套完整的原版的技术资料外,还必须向买方指定的最终用户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8. 质量保证8.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的正品。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8.2卖方在收到买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七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8.3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9. 检验 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我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自我检验报告。该报告应作为卖方向买方要求付款时提交的付款单据之一。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能视为最终检验。10. 索赔10.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其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责任的除外。10.2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当买方提出的索赔时,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A.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费、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B.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的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降低货物的价格。C.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0.3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条款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通过政府采购中心从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赔偿。11、卖方误期赔偿 11.1 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投标函中确定的完工日期完工,并经规定的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11.2 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11.3 除合同第12条规定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应支付给卖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0.5%,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完合同额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1.4合同履约保证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若卖方承诺货物质保期限超过生产厂家或总经销机构承诺的期限,则质保期满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但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期限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的规定。12、不可抗力12.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13、税费13.1 卖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交纳的所有税费。14、履约保证金14.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结果后提供“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序号3规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履约保证金期限为一年(特别约定的除外)。若卖方承诺货物质保期限超过生产厂家或总经销机构承诺期限,则质保期满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但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期限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的规定。14.2如卖方经政府采购中心证实确实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5、买方的责任 15.1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买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买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偿。15.2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卖方可以拒绝买方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15.3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在政府采购中心的参与下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方应及时向政府采购中心通报。15.4 在由买方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买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买方审查合格后,买方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16、政府采购中心的责任16.1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政府采购中心应严格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集中采购执行工作的意见》(财购[2008]857)等文件要求,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16.2 在由政府采购中心提请省财政厅拨付货款的情况下,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并向买方和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后,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提请省财政厅审核付款,不得拖延。17、仲裁17.1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17.2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8、转让 18.1 除政府采购中心和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卖方和见证方各执壹份,送出资方留存壹份等。 19.2 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政府采购中心签字、盖章,并在政府采购中心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20、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20.1 如本合同条款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其特殊条款见“七、合同特殊条款”。 五、合同格式安徽省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合同任务号:RWSC(W)2014-001项目编号:AH-H********甲方(买方):安徽省卫生厅电话:____________乙方(卖方):    电话:____________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____________买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货物、服务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在卖方投标书“供货及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函、更正公告;(2)本项目中标公告;(3)卖方提交的投标书及书面承诺函;(4)补充协议。3、 合同金额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元),分项价格在卖方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4、付款条件本项目采用统招分采的形式,采购项目完成后,由各项目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发票原件等信息。经项目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5、项目完成时间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由买方进行验收。 6、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和见证方签字盖章,并在见证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立即生效。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个月。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时间:2014年月日 时间:2014年月日 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单位盖章:代表签字:时间:2014年月日备注:1、支出处室:2、中心项目经办人: 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投标人除必须认真阅读“投标人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人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项为准。1.投标人报名1.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成功注册;(3)其他资格条件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1.2 投标人如有意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先按照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效报名手续。1.3 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办理的有关手续及时、有效。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2.1已经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在2014年2月8日17时之前向采购中心提出。在此时间后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中心概不接受,采购中心也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质疑。2.2 投标人向采购中心提交质疑函时,应清晰地附有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执的复印件。2.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理质疑,是完善招标文件的措施之一。因此,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应有事实依据,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采购中心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将按职责范围进行研究和答复。2.4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的修改,以及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将在2014年2月10日18时前发布于“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2.5 投标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采购中心在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不再受理此方面质疑。3. 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是项目评审委员会据以确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与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以及响应程度的文件,投标人应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认真编写。3.2 如果项目分有若干个包,投标人无论实际参与多少个包的采购活动,均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制、装订、包装和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中心也将以包为单位分别组织开标、唱标、评标和授予合同。3.3 为便于采购中心组织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用小信封单独密封,粘贴于各包密封袋之外。小信封及大包装袋均应按规定清楚标识。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4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必须把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所投包别技术参数移入“规格响应表”“采购人填写”一列中;将本公司所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逐条填入“规格响应表”“投标人填写”一列中。3.5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规格响应表中的内容。任何企图通过修改“采购人填写”内容的以达到投标人技术要求的满足,或只是将买方填写的技术参数复制到投标人填写的一列中,或仅简单地填写“满足”、“响应”之类,都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复审。3.6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有与项目特点相适应的 “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包括供货、售后服务、培训等。3.7招标文件所包含的“投标书”,其文本均为格式化的文件,投标人只能按各格式化文件的要求进行填写,不得擅自修改和变更,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进入复审。3.8投标人对其所提供的货物与服务,凡属国家实行许可、认证或注册管理的,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件或复印件。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C认证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3.9为便于评委对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了解,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按要求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样本图。该样本图必须列有主要参数,且是在本项目招标之前就已经印制好、用于产品宣传的,用电脑临时合成、打印出来的无效。彩色样本图必须和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如样本图上有多款产品,投标人应清楚标识,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彩色样本图。3.10 技术要求或参数中标有“★”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其他为非关键性技术参数。投标人应尽可能寻求与上述要求相一致的货物服务。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初审时有可能不通过初审。具体处理办法,请见“6. 其他事项”。3.11招标文件货物服务名称前标有“▲”的,表明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货物服务制造商(著作权所有者)的授权书。投标人提供授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制造商直接投标,且要求授权的有关产品由自己制造、服务著作权归自己所有,则不需要授权;(2)制造商(著作权所有者)直接授权的代理投标不需要另外授权;(3)除此以外的授权,其授权关系必须完整、合法,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复审;(4)制造商(著作权所有者)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予一家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境外的制造商(著作权所有者)的授权书如为外文的,必须翻译成中文,同时附上外文授权书。3.12 采购中心在项目投标有效期内,有可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提供这些文件,否则有可能将其视为对招标文件虚假响应而将该投标人列入不诚信投标人的名单。4. 异常情况处理4.1 在评审中,如出现项目(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经请示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该项目(包)将转为其他采购方式,或重新采购。5. 评审办法5.1 评审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和本补充事项中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和要求进行。5.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如属节能、环保等享受政策性加分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特别注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5.3 在初审中,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出现不满足3.4至3.12节要求的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进入复审。5.4 在出现第4.1节的情况时,如改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评委会将按照先确认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后协商报价的程序与投标人进行谈判。谈判的轮次由评委根据情况确定。5.2谈判结束后,投标人应将自己的承诺和最终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给评委。评委将据此确定合同成交人候选人。5.3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人。6. 其他事项6.1 本项目评审分值安排如下:经济分(30分)技术分(55分)资信分(15分)经济(报价)得分=(复审中最低报价/复审中各该投标人报价)×经济分值×100%基础(非星号参数每偏离1个从基础中扣2分,超过3个负偏离,投标无效。)30业绩(提供所投产品近两年的合同复印件综合评价)5技术方案10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参与国家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培训经验、宣传经验;产品的配送保障;食品防御:如电子门禁、响应处理时限等综合评价)7样品(产品包装和口感等综合评价)5公司实力(企业规模、注册资金、经营状况、人员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3生产许可范围(根据投标人的婴幼儿配方谷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中是否标注《辅食营养补充品》GB22570)进行评价5高配(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增值服务措施,如购置质量责任险等综合评价)56.2 关键和非关键性技术参数处理办法“九、技术要求”中标有“*”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如有一项不能满足,该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复审。没有标有“*”的参数,最多允许3个参数出现负偏离,但在评审时将从基础中每个扣2分,超过3个的将视为一项“*”参数不满足,该投标文件也不能进入复审。所有的“*”参数必须在国家认可的送检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等资料中得以验证并加以注明,若无法验证或未加注明视为不响应。6.3 投标人其他资质要求⑴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婴幼儿配方谷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⑵投标人须建立并运行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22000或HACCP和ISO 9001。⑶投标人建立并运行食品安全防御性计划。6.4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检测能力要求⑴营养包必须添加的营养素: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铁、锌、钙;⑵尿素酶活性;⑵菌落总数、大肠杆菌。6.5 提供项目产品检测报告的要求按以下要求,在项目实施后,需提供项目营养包的检验报告至项目办。⑴每批次检测报告。检验报告项目至少包括: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铁、锌、钙;尿素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杆菌。⑵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1次,第1次提供报告时间为开始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3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营养包进行全项检验,并提供相应的报告。6.6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合法、真实、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或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文件包括:(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税务登记证书;(四)婴幼儿配方谷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五)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证明文件;(六)项目营养包相关生产能力、质检能力、物流体系的说明;(七)清真食品的证明文件;(八)为项目提供营养包质量承诺书。6.7 产品验收项目内容要求按《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GB/T 22570-2008)和项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6.8 关于合同签订本项目合同有总合同与子合同之分,总合同由省卫生厅、供应商和省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签订;子合同由供应商与省卫生厅和使用单位共同签订,各子合同的价款由使用单位所在项目县财政局支付。6.9 关于交货、验收和付款要求⑴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30日内完成首次供货(具体数量由采购方确定),其余产品按买方需求按季度分批次供货。⑵交货地点:潜山县、宿松县、霍邱县和金寨县妇幼保健机构指定地点。产品分发明细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向买方索取。送货前,与买方指定的接受机构联系后方可送货。如收货单位拒收,卖方及时与买方联系。⑶产品配送:应当按国家相关要求保障产品运输及过程中的安全,如不符国家有关规定,有权拒收,卖方承担其相应责任。⑷产品验收:所有货物在验收前,必须是按出厂标准密封,如自行拆封,使用单位有权不予验收;中标产品有效期内如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负责免费调换并支付相关费用,承担所有责任。⑸到货数量以买方指定的接受机构验收的数量为准。⑹付款方式:批次交货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次货款金额的100%。6.9 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的联合投标。七、合同特殊条款 八、货物需求一览表第1包:婴幼儿辅食营养包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婴幼儿辅食营养包12 g/袋×30袋/盒盒450000九、技术要求项目营养包质量应当符合《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GB/T 22570-2008)的要求。(一)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质量要求。1、产品:婴幼儿辅食营养包 *2、包装规格:12 g/袋×30 袋/盒。3、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4、保质期:至少12个月。*5、营养成分:营养素每日份(12 g/ 袋)0.5~1岁1~3岁RNI (或AI)% RNI (或AI)% 蛋白质 (g)3维生素 A (μg)2504006250050维生素D (μg)510501050维生素 B1 (mg)0.50.31670.683维生素 B2 (mg)0.50.51000.683维生素 B12 (μg)0.50.51000.956叶酸 (μg)75809415050钙 (mg)2004005060033铁 (mg)7.510751263锌 (mg)5863956(二)项目营养包配料要求。*1、食物基质:食物基质提供优质蛋白质,应当选用非转基因的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和/或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其中,I类速溶豆粉应当占营养包总质量至少70%,其质量应当符合GB/T 18738《速溶豆粉和豆奶粉》的要求。*2、维生素和矿物质:见下表。营养素营养强化剂维生素 A (μg)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维生素D (μg)维生素D3的微囊化冷水分散型粉末维生素 B1 (mg)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维生素 B2 (mg)核黄素维生素 B12 (μg)氰钴胺素叶酸 (μg)叶酸钙 (mg)碳酸钙●铁 (mg)2.5 mg 来自乙二胺四乙酸铁钠;5 mg 为富马酸亚铁▲锌 (mg)氧化锌注:●-可以用其他钙剂替代碳酸钙,如磷酸氢钙等;▲—可以用其他铁剂替代富马酸亚铁,如焦磷酸铁等。(三)包装及标签要求。1、包装材料要求*(1)内包装材质:采用食品级铝塑袋包装,材质为三层铝塑复合膜,膜的结构为PET/AL/PE(聚酯/铝层/聚乙烯),其铝层厚度为7微米,其质量应当符合GB/T 28118-2011《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纸盒:采用至少300 g/m2规格的白卡纸制作,用于30袋营养包的盒装,白卡纸质量应当符合GB/T 22806-2008《白卡纸》的要求。 2、标识内容要求⑴应当符合《辅食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GB/T 22570-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 13432-2004)标识要求;具体要求如下: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产品名称: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配料表:速溶豆粉、其他(使用大豆蛋白制品和/或乳类及乳蛋白制品等按实际添加列出)、碳酸钙(或其他钙剂,如磷酸氢钙,按实际添加列出)、乙二胺四乙酸铁钠、其他铁剂(如富马酸亚铁、焦磷酸铁)、氧化锌、维生素A(视黄醇棕榈酸酯或醋酸酯)、维生素D3、维生素B1(硝酸硫胺素或盐酸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叶酸、维生素B12(氰钴胺素)。适宜人群:6-36月龄婴幼儿。规格:360 g(12 g×30 袋)。产品标准号:GB/T 22570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袋,拌入婴幼儿辅食(如粥、面汤等当地辅食)中或直接冲调食用,附使用示意图。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贮存条件:置于室内阴凉干燥处保存。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母乳及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营养成分表:营养素每日份(12 g/ 袋)0.5~1岁1~3岁RNI (或AI)% RNI (或AI)% 能量 (KJ)蛋白质 (g)3脂肪 (g)碳水化合物 (g)维生素 A (μg)2504006250050维生素D (μg)510501050维生素 B1 (mg)0.50.31670.683维生素 B2 (mg)0.50.51000.683维生素 B12 (μg)0.50.51000.956叶酸 (μg)75809415050钙 (mg)2004005060033铁 (mg)7.510751263锌 (mg)5863956⑵项目专用包装应当以项目名称为主,生产厂标识为辅;⑶以图文并茂方式详细说明营养包用法说明。3、小袋标识:产品名称,并醒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字样。4、大包(或外盒)标识:在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类别、配料、营养成分表及含量声称、适用人群、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图表性标识食用方法和使用量、净含量、厂商地址、电话等。5、外箱标识:醒目位置标识“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专用和“国家免费”字样。主办单位名称。生产商、产品名称、净含量(盒/箱×袋/盒),重量g)、生产日期和/或批号、厂商地址、电话。*(四)投标人须提供使用手册等配套宣传资料,并提供营养包推广等配套服务:1、《营养包培训手册》(发放对象为省、县、乡、村卫生工作人员);1.1 数量:2500本;1.2 技术要求:纸张70g 正16开,66页,封面彩印。2、《营养包村级人员手册》(发放对象为省、县、乡、村卫生工作人员);2.1 数量:2500本;2.2 技术要求:纸张70g 正16开,14页,封面彩印。3、《宣传海报》(发放对象为省、县、乡、村项目有关机构);3.1数量:2800张3.2 技术要求:200g铜版纸,大对开,860mm×560mm,彩印。4、《营养包使用手册》(发放对象为食用营养包的婴幼儿家长);4.1 数量:7万册;4.2技术要求:157g铜版纸,A4纸大小,彩印(每册8页,含封面)。5、《家长知情同意书》(发放对象为食用营养包的婴幼儿家长);5.1 数量:3500本;5.2技术要求:50g A4纸(每本100张)。6、营养包推广服务。说明:涉及上述要求的宣传资料由采购人提供基本模版、内容,供应商根据基本模版及内容进行设计,供应商报价必须包含上述所有产品(及配套服务)。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产品样本各一套,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再签订合同,上述产品与营养包一起同步发放至各点。(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养包年生产达到1亿袋(小袋,最小包装规格)及以上的能力(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近一年内各种营养素(蛋白质、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铁、锌、钙)、尿素酶活性、菌落总数、铅、砷、大肠杆菌等的批次检测报告。投标人的产品中标后发货时须附带同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3、投标人必须具备与“2、”项规定的检测项目相关的检测设备(提供发票复印件);*4、首次配送时免费为每发放点(至少1300个)提供营养包的塑料保藏设备(要求使用环保PP(聚丙烯)树脂原料、无毒无异味、防鼠防漏),保证容器储存量为20人×2月用量营养包;5、标人须具备配套服务,提供相关资料和培训的能力;6、投标人须建立并运行食品安全防御性计划(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并对产品质量负责;投标人不得违反《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及其它法则。*8、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样品(完整包装)2袋(盒)(12g/袋×30袋/盒)。第二章投标书投标 书标书编号:包号: 包名: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投 标 人: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致: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1、根据贵中心AH-H********号招标邀请书的邀请,我们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安徽省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6、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日期: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移动电话:投标单位开户行:账号: 二、开 标 一 览 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安徽省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所投的包号及包名品牌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大写(元):项目完工时间合同签字日后完工(或交货) 注:1、本表不要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单独封装递交。 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此格式填写,凡未按此表格式样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开标一览表”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3、投标人如有优惠承诺,请另附纸张说明。 4、请投标人注意:项目完工时间必须按日历天数计算填报。 5、请投标人详细填写如下内容,以便省政府采购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除外):收 款 人:,开户行:,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人:,手机: 。(投标人签章)年 月 日 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及型号制造商单位单价(元)数量金额(元)交货期合计 投标人签字:四、规格响应表序号货物名称及型号采购人填写部分投标人填写部分响应情况技术参数数量技术参数数量注:1、投标人对“采购人填写部分”的内容不得有任何的修改(采购中心“更正公告”中更正的内容除外),否则在初审中将直接被淘汰,并列入不诚信的供应商名单;2、投标人必须真实、准确地在“投标人填写部分”一列中列明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及详细技术参数。 五、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如:1.本项目的生产安排(含生产方案、时间安排、技术规格要求、包装运输要求等)2.年生产能力方面的叙述3.产品质量保证(保质期长短、服务承诺及响应时间)4.详细的培训计划5.其他 (格式自定) 六、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格式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AH-H********号"安徽省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处贴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下注仅供投标用)此处贴法人代表身份证背面(下注仅供投标用)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 。特殊说明:上述身份证复印必须清晰,如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不清晰投标文件不能进入复审。(上述身份证复印件仅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按制式规格贴,副本中不需要贴)。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处贴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下注仅供投标用)此处贴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背面(下注仅供投标用)代理人(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办公电话: 。特殊说明:上述身份证复印必须清晰,如代理人(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不清晰投标文件不能进入复审。(上述身份证复印件仅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按制式规格贴,副本中不需要贴)。 格式三制造厂家授权书致: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制造厂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是在。(被授权公司的名称)是在(国名) 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在 。兹授予 (被授权公司的名称)代表我方提供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第 AH-H********号"安徽省卫生厅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由我方制造的 产品的合法代理人,全权处理与该货物有关的一切事宜。被授权公司名称:出具授权书制造厂家名称:(公 章) (公 章)姓 名: 姓 名: 职 务: 职 务: 日 期:格式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由银行自定) 格式五制造厂家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1)制造商名称: (2)地 址:(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5) 性 质: (6)职工总数: (7) 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8)生产工人: (9)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止)A.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流动资金:B.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C. 银行贷款: 自有资金:D. 生产资金: 非生产资金:E. 净资产:2、制造厂家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家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厂家名称主要部件名称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4、近三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单位的名称地址:使用单位名称 销售项目数量(1)国内销售: (2) 出口销售: 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年份 国内 国外 总额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供应商7、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贵中心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 制造商名称:授权代表的职务:授权代表签字:电话:传真: 公章:日期: 格式六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它情况 (1) 投标人名称:(2) 地 址: (3)电 话:(4) 成立和注册日期:(5) 主管部门:(6) 性质:(7) 企业法人:(8) 职工人数:(9) 近期资产负债有关情况表(到 止) A. 固定资产:原值: 净值:流动资产:B. 长期负债:短期负债:C. 银行贷款:自有资金: D. 商业性:非商业性:E. 净资产: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年 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3、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和附有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制造项目和数量4、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制造项目5、最近三年中与各买方单位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合 同 号: 签字日期: 产品名称: 数量: 6、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资料和数据。如贵中心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的职务:电话:传真: 公 章:日 期:格式七生产许可证格式八类似业绩(合同)格式九产品的检测报告 格式十其他有关资格证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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