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273
项目名称:2021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27,800.00
最高限价(元):327,800.00
采购需求:
项目区设计土壤改良的地块为水田,地处平罗街道万金台村,位于“沈张线”公路以南、“十灯线”公路以西,面积为500亩。
为了避免劣质肥料对耕作层土壤造成二次污染(病虫害、重金属、抗生素),本项目选用以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有机肥。产品剂型为颗粒状,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生物有机肥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见表1,其他要求还应达到《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相关标准。
表1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名称 | 单位 | 指标 |
剂型 | | 颗粒状 |
原料 | | 以植物为原料,如秸秆、草炭等 |
有效活菌数 | 亿/g | ≥0.2 |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 % | ≥40.0 |
水分 | % | ≤30 |
pH | | 5.5-8.5 |
粪大肠杆菌群数 | 个/g | ≤100 |
蛔虫卵死亡率 | % | ≥95 |
有效期 | 月 | ≥6 |
总砷(As)(以干基计) | mg/kg | ≤15 |
总镉(Cd)(以干基计) | mg/kg | ≤3 |
总铅(Pb)(以干基计) | mg/kg | ≤50 |
总铬(Cr)(以干基计) | mg/kg | ≤150 |
总汞(Hg)(以干基计) | mg/kg | ≤2 |
本次采用撒播生物有机肥,辅以根茬还田进行土壤改良。以55kw拖拉机为动力,配置带GPS和计量计的施肥机进行施肥,利用旋耕技术一次性将生物肥料、水稻根茬(粉碎长度<4cm)、腐熟剂均匀翻入土壤中,旋耕深度15cm。旋耕后,要求地表平整,不重耕、不漏耕。腐熟剂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见表2,其他要求还应达到《有机物料腐熟剂》(NY 609-2012)的相关标准。
表2腐熟剂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名称 | 单位 | 指标 |
剂型 | | 粉剂,外观要求湿润、松散 |
有效活菌数(cfu) | 亿/g | ≥0.5 |
水分 | % | ≤35 |
纤维素酶活 | U/mL | ≥30.0 |
蛋白酶活 | U/g(mL) | ≥15.0 |
淀粉酶活 | U/g(mL) | ≥10.0 |
pH | | 5.5-8.5 |
有效期 | 月 | ≥12 |
蛔虫卵死亡率 | % | ≥95 |
粪大肠杆菌群数 | 个/g | ≤1000 |
汞及化合物(以Hg计) | mg/kg | ≤5 |
镉及化合物(以Cd计) | mg/kg | ≤10 |
铬及化合物(以Cr计) | mg/kg | ≤150 |
砷及化合物(以As计) | mg/kg | ≤75 |
铅及化合物(以Pb计) | mg/kg | ≤100 |
本次土壤改良工程所需货物数量见表3。
表3土壤改良工程量清单
机械旋耕及肥料播撒 面积 | 单位面积 施用生物有机肥量 | 施用有机生物肥 总量 | 单位面积 施用腐熟剂量 | 腐熟剂 施用总量 |
(亩) | (t/亩) | (t) | (kg) | (kg) |
500 | 0.3 | 150 | 3 | 15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5月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腐熟剂、生物有机肥的技标产品应符合国家GB20287-2006、 NY884-2012标准,并取得农业农村部腐熟剂、生物有机肥产品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洪湖街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512室
邮箱地址: lnhzgc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凌飞、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