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间热风炉低氮改造项目
一车间热风炉低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一车间热风炉低氮改造项目 |
项目概况: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井下助剂公司第一车间目前两台热风炉配备燃烧机排放氮氧化物高于120mg/m3,不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次按需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更换安装两台低氮专用燃烧器、锅炉本体接口改造及FGR管道安装,增加烟气回流管等;要求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环保要求,改造后要求排放数值满足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各地方最新标准,项目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指标达到30mg/m3以下,SO2低于10mg/m3,颗粒物低于10mg/m3。目前已完成前期准备,资金已落实,具备选商条件。 |
项目单位: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工程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资质要求:服务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资质;提供有效期内三级及以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提供有效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营业执照影印件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复印件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约违规诉讼情况:承包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2.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一项锅炉低氮改造维修(安装)业绩或热风炉低氮改造维修(安装)业绩(销售业绩必须包含安装)。(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2.5其他要求:2018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无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无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发布的因评价不合格原因取消准入资格的工程建设承包商名单,或未被招标人或其所属上级单位列为限制投标单位。(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承诺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税),售后不退,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开标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服务商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4.3因疫情影响,本项目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开标大厅,收件人:刘俊才,联系方式:***-********。如需要邮寄,谈判响应文件请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送达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谈判 谈判时间:2021年11月2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谈判室。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何敬轩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俊才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50 |
其他: | 无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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