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反馈工作制度的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反馈工作制度的通知

昌江黎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反馈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反馈工作制度》已经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昌江黎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25?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反馈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群?众、企业诉求问题受理反馈渠道,解决企业在我县投资兴业的堵?点难点问题,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受理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的惠企政策不力、措施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的;

(二)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四)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让企业?重复跑、多头跑的;

(五)不履行服务承诺、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的;

(六)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企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

(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的;



(八)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及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的意?见建议。

第三条受理工作机制。

(一)线下受理方式

1.政企座谈会。县政府每?2?个月召开?1?次政企座谈会,听取?企业相关反映及诉求建议。

2.现场调研。县政府班子成员每?2?个月至少进企业、下工地

现场办公?1?次,听取企业相关诉求建议。?3.来访。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通过在县信访局设立窗口,接

受群众、企业关于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的来访。

(二)线上受理方式

1.借助现有平台。利用现有的信访系统、海南?12345?热线,?及时收集企业的相关诉求建议。

2.专班电话专线。开设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问题受理电?话服务热线。

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将线下、线上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及诉求建议进行登记、分办、跟踪。

第四条问题线索处理机制。

(一)受理。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问题线索及诉?求建议内容,第一时间通过网上督查室转发有关单位核查办理。?涉及多个单位无法明确主体责任的,由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指定一个牵头单位负责办理。



(二)办理。办理单位自收到转办通知之日起,应当及时对?接诉求企业核实问题线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回复的,需书面报告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三)反馈。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应当对办理结果进?行核查,在收到办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对诉求企业进行回访,?并听取诉求企业意见。诉求企业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且能够提供?新的证据和理由的,可发回办理单位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四)跟踪督办。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对诉求企业反?映的问题线索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建立“周跟踪、月调度、?季通报”工作机制,及时督促办理单位按期办理。

第五条相关规定

(一)本制度由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负责解读。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标签: 营商环境 办公室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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