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司法局行政办公室1、11-15层及公证处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连江县司法局行政办公室1、11-15层及公证处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4]第003号
开标时间:2014-02-1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司法局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4]第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司法局行政办公室1、11-15层及公证处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基建[2012]1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司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连江县司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江县丹凤东路北侧、文笔中学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连江县司法局行政办公室1、11-15层及公证处室内装修工程,工程预算造价为¥*******元,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司法局行政办公室1、11-15层及公证处室内装修,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由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2.6.2.设计单位:福州紫恒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要求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要求如下: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的,以/为牵头人;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招标文件、图纸等)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叁仟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司法局;
地址:连江县八一六中路49号,邮编:350500;
电话:139*****587
联系人: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邮编:350001 ;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江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司法局行政办公室1、11-15层及公证处室内装修工程(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连江县建设局二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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