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尚环岛路口灯控改造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锦尚环岛路口灯控改造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昇施招[2013]010号
开标时间:2014-02-1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昇施招[2013]0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锦尚环岛路口灯控改造工程(三次招标)已由石狮市经济局以《石狮市经济局关于 同意石狮市锦尚环岛路口灯控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狮经计[ 2013 ] 1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 ,招标人为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石狮市锦尚环岛路口灯控改造,工程造价约105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路基土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本项目标段划分: 一个 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否则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 月 24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前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机动窗口)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影印(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图纸售价 3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2 月 18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伍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电汇或转帐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58*****010*******
(2)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824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若银行无法录入完整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的,可采用手工填写。
并于交标时另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石狮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泉州市湖心街兰台路1号城建档案馆9楼
邮编: 邮编:
查询电话:****-******** 查询电话:****-********
E-mail: E-mail:qzshenghua@163.com
传真: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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