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垃圾中转站市政设施设备二次招招标公告
光泽县垃圾中转站市政设施设备二次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南招[2013]043—1号
开标时间:2014-02-1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光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本公司受 光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委托,对光泽县垃圾中转站市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 国内合格的投标人 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瑞晟南招[2013]043—1号
2、货物、服务名称:(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须具备合格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合格有效税务登记复印件;
(3)、须具备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制造、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项下必须标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并盖章。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 1月21日起至 2014 年 2月 4日(节假日除外) 8:30-11:30或15:00-17:30(北京时间)到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光泽代表处地址: 光泽县武林路65号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资质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该两项有效资质原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提供有效资质证明的视为报名无效。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 300 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专递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4 年 2 月 11 日上午 09:3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大厅(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开标时间: 2014 年 2 月 11日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大厅(光泽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8、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万元。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陆万元 整。投标保证金须在2014年2月10日下午15:00时前汇入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光泽县支行城中分理处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3-9805 0104 0000 219
招标人:光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南平市光泽县建新路,邮编: 354100 ;
电话: 135*****069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平玉屏山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店
邮 编: 354000 电 话: ****-******* 138*****689
联系人: 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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