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淮自然(浦)挂2021第15号地块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3208212110180003-BA-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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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淮自然(浦)挂2021第15号地块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淮自然(浦)挂2021第15号地块工程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BA-001;标段名称淮自然(浦)挂2021第15号地块规划方案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6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12月9日
工程类型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淮自然(浦)挂2021第15号地块规划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自然(浦)挂2021第15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润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润通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东至淮海南路,南至前进西路,西至南港路,北至淮七路。

2.2 工程简介:总用地面积32282平方米。规划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25%,商业计容面积占地上建筑总计容面积的25%-35%,限高不大于100米(住宅建筑不大于80米)。

备注:①.住宅929平方米用于安置;②.银行一楼营业用房的面积为600平方米,二楼面积为600平方米,三楼面积为1200平方米,四楼面积为1200平方米,合计为3600平方米,沿淮海路布置;③.供销社一楼220平方米,二楼及以上713平方米,沿淮海路布置;④.南港社区一楼面积200平方米,二楼面积为200平方米,合计400平方米;⑤.扣除回购面积后,沿淮海路剩余楼层按商业设计(具备后续改造酒店或办公的功能),首层预留大堂。以上相关要求具体见相关附件。

2.3 招标范围如下:本次招标为淮自然(浦)挂2021第15号地块项目的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论证、修改、报建、立面控制及后续设计所需的所有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

2.4 设计服务期限: 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规划部门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3条情形。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资格审查时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

3.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5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资格审查时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6投标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总建筑面积在7万㎡及以上的住宅商业项目方案设计(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总建筑面积7万平米及以上”的认定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无法体现“住宅商业”,投标人须自行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7项目负责人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7万㎡以上的住宅商业方案设计工作且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总建筑面积7万平米及以上”的认定以合同为准,合同中无法体现“住宅商业”,投标人须自行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②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9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由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并予以应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5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3万元;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接受补偿的投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补偿金合同后,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方案版权(含纸质设计文档及电子设计文档)归招标人所有。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2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 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年 12 月 9 日。

10.注意事项

10.1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EpointWeb/

10.2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 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办理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fc042f3-0e1b-4f5f-a5cc-d1a3902be7e8&categoryNum=005006

10.3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10.4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1. 联系方式

①招标人:淮安市润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云祥

联系电话:152*****781

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中道3号

②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如华

联系电话:139*****758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8北楼212室

202110 25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签: 工程建设项目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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