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2014年度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第三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房山区2014年度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第三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2014年度平原地区造林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房发改[2014]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办理本工程设计招标相关事宜。诚邀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区2014年度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第三标段)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2014年度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第三标段)(设计)
1.3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1.4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约9598亩(包括南水北调长沟段项目区、长沟南泉水河项目区、长沟良各庄湿地恢复项目区、西周燕都遗址周边项目区、小清河湿地公园项目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招标范围: 本工程方案设计及后续设计工作。
1.6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或者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证书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应具备类似工程设计经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建设规模在5000亩及以上的平原造林设计),并在人员、技术、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条件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时间:投标人应于2014年01月21日~2014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4层东侧407室)。
3.2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设计招标相关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设计合同(如提供设计合同须提供项目概况页和合同双方盖章签字页等反映类似工程主要信息的合同文本主要页次)] 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三套,须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工程招标公告第2.5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原件三份),投标人单位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三份(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三份),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A4纸张上)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具备购买本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资格。
3.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3.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4层东侧407室
4、其他
4.1本工程设计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
4.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4.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后期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的资格;
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 102488
联 系 人: 于晓宇、韩炯、吕晓拓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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