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选点监测数据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空气质量选点监测数据购买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市空气质量选点监测数据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和谐时代广场D座9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D-2021-048

项目名称:昌吉市空气质量选点监测数据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市空气质量选点监测数据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两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六参数监测设备,进行为期六个月的仪器数据实时监测,两套设备均需配备符合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标准的环境空气质量分析仪和气象五参,并实时监控两套设备监测数据,保证六参数设备运行的平稳与准确,后期通过分析监测结果结合加密网格点实测法编制拟选点位论证报告。(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5个工作日内完成站房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开始正常监测)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
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上岗证;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和谐时代广场D座91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路和谐时代广场D座9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屯河路和谐时代广场D座9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圆整);
一、保证金交纳时间要求: 2021年 10月29日11:00时前
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交纳完毕时间。否则,因保证金到账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潜在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潜在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后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到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昌吉市和谐时代广场D座9楼财务室 电话:****-*******)换取保证金收据。
三、保证金交纳帐户
1、开户名称: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农业园区支行
3、银行账号:8062 6001 2010 1027 68711;
(1)领取文件时须携带:法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技术负责人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上岗证复印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请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申请人领取文件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石河子西路7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屯河路和谐时代广场D座9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方式:158*****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莹莹

电 话:158*****1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服务 选点监测 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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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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