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财政局关于乌兰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第四批)入围公开招募通知

乌兰县财政局关于乌兰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第四批)入围公开招募通知

受乌兰县财政局委托,乌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将对乌兰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供应电商(第四批)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扩充和完善乌兰县本级 “政采云”平台网上商城。县级预算单位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项目继续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将入驻网上商城,按照网上商城管理规则实施网上交易。

二、本次公开招募的供应商共分为14包(类):

第一类:办公用品

第二类:办公设备

第三类:家具用具

第四类:日用百货

第五类:生活电器

第六类:数码设备

第七类:计算机设备

第八类:体育用品

第九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类:灯具商品

第十一类:教学科研

第十二类:五金工具

第十三类:机电设备

第十四类:食品酒水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每家供应商入围商品类别不得超过五类(含),自营平台供应商没有类别数量限制。各包的具体商品明细详见附件“商品类目明细表”。

该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三年。

三、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需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并承诺能与乌兰县政府采购网上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政采云平台开放接口);无自营平台的中小微型供应商,承诺可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商品上传、收发货管理等操作,并对商品售价、属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7、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属于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优先提供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

8、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入围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评审时间前20天内)

9、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本项目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范围为乌兰县;乌兰县外供应商如入围本项目,必须按要求向乌兰县预算单位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未按要求供货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0、 非乌兰县内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入围的,须承诺在通过入围资格审核后一个月内,在乌兰县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具有面向“政采云”客户服务的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前须提供在乌兰县内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授权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1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已入围海西州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供应商,无需重复参加乌兰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入围,只需签订《乌兰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第四批)项目协议书》,可入驻乌兰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1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该项目。

15、参与“乌兰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电商入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的已入围供应商不再参加本项目,但未实质入围的供应商,仍可以继续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四、参与该项目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0元;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乌兰县政府采购中心(乌兰县东大街7号财政局三楼)

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

(四)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1年11月18日9时00分前将承诺文件密封送交到乌兰县东大街7号财政局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承诺文件处理)。

(五)保证金

本次公开招募活动,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乌兰县财政局

地址:乌兰县东大街7号财政局

联系人及电话:马女士,****-*******

2.集中采购机构:乌兰县政府采购中心(乌兰县东大街7号财政局三楼)

项目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乌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

五、评审及入围原则:

(一)本次评审时间:2021年11月18日早上9:00。

(二)评审委员会

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等。

(三)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条件;

2.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承诺文件进行审核,并对供应商的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

3.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4.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即可入围。


标签: 网上商城 财政局 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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