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察干扰结构件招标公告

侦察干扰结构件招标公告

侦察干扰结构件询价公告

公告类型:询价发布单位:军事科学院发布时间:2021-10-26 15:44:53截止时间:2021-11-03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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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005

项目编号:2021AIRC0279

专业领域:网络通信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要

本部现需采购侦察干扰结构件,中标方需根据我方提供的侦察、干扰等实物模块及连接关系、接口、尺寸等需求,设计生产满足电磁兼容、散热良好、抗震动冲击、尺寸紧凑的结构件,并将实物模块进行组装连接,上电后可正常工作。

二、主要内容

2.1 项目编号: 2021-AIRC-0279

2.2 项目名称:侦察干扰结构件

2.3 数 量: 16套

2.4 技术要求

2.4.1 技术指标

(1) 采用金属封闭结构,接头尽可能放置于同侧,结构设计布局合理,且需和用户沟通,按需修改,直到满意为止;

(2) 待集成模块包括:微型计算机、FPGA开发板、射频模块、电源模块、路由器、通信模块等;

(3) 组装接线:将甲方提供的待集成模块和本结构件进行组装接线,所需线缆和接头中标方自行准备,并确保产品可正常上电工作。

(4) 尺寸:单个结构件不大于30*30*20cm;

(5) 重量:单个结构件重量不大于2kg;(不含模块);

(6) 射频接头:每套不少于4个,工作频率1-6GHz;

(7) 航空插座:采用J30J系列插头,每套不少于2个 ;

(8) 电源接头:12V/24V,功耗不低于50W,每套不少于1个 ;

(9) 材质:铝合金或铝等轻质材料;

(10) 抗冲击特性:震动≥2g;冲击≥20g;

(11) 散热良好;

(12) 电磁兼容特性良好;

2.4.2 交付清单

侦察干扰结构件图纸源文件*1

侦察干扰结构件*16套

2.5 商务要求

2.5.1供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至合同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若不能如期交付,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0.5%;逾期达到60天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约的,乙方应退还甲方相应预付货款,并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

2.5.2 包装标准及要求

(1)采购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应采用国家/行业规范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且妥善防潮、防震、防锈,不可野蛮装卸、倾斜或倒置,能够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货物安全运抵交货地点而不毁损、灭失。

(2)包装体(物)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随机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需妥善包装。

(3)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或不合理而引起的设备锈蚀、损毁、灭失的责任。

2.5.3 安装调试要求

中标人须根据用户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安排有经验、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进行安装调试。

(1)硬件安装:中标方按照用户需求,完成待集成模块和结构件的组装和加电前状态检查,确保产品运行正常、安全。

(2)安装调试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5.4 验收步骤和方式

中标人须根据用户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安排有经验、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用户验收,按照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1)开箱验收:货物到达用户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用户组织、中标方配合进行开箱验收,双方按照合同对交付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完整性、随机交付资料等进行逐一点验和检查。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当场向中标方提出,视情采取拒收、限期整改等方式处置,直至中标方整改效果符合合同要求,用户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中标方负责承担整改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给用户带来的一切损失。

(2)合同验收:中标方安装调试完成后,用户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合同约定内容,逐项检验其功能和技术指标符合性,发现质量问题应认真记录并向中标方反馈,视情采取限期更换、退货等方式处置,直至中标方整改效果符合合同要求,方形成验收报告作为付款的依据。中标方负责承担整改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给用户带来的一切损失。

2.5.5 技术培训

(1)中标方需提供完整的产品设计图纸源文件。

(2)中标方就结构设计进行按需修改,次数不少于5次。

(3)中标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实物模块和结构件进行组装接线,线缆和接头等中标方自行准备,确保产品最终可正常上电工作。

2.5.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不少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有因产品自身问题而导致停止运行的时间应从质保期内扣除,质保期截止日期相应顺延。

(2)质保期内,提供免费调试、定期维护,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人须免费包调、包改、包测;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和赔偿。

(3)质保期内发生投标产品技术升级时,投标人应及时通知用户,如用户有相应需求,中标人须提供产品免费升级服务。

(4)质保期满后,投标人须继续提供投标产品的终身技术支持服务。若产生额外费用,经双方协定后,可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服务条款及费用收取,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5)售后服务须由供货商直接提供或者由供货商转交生产厂商间接提供售后支持,不得转交第三方代理。如投标产品由制造商负责售后服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方案中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

(6)针对用户服务要求,须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一般问题(小修)须在72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大修)须在1周内解决或提出用户认可的明确解决方案。

2.5.7 付款方式

1.首期款:合同签定后,用户向中标方指定账户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首期款,中标方收到首期款后开始安排生产采购;

2.进度款:中标方交付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合格完成合同验收后,由用户向中标方支付60%的合同款。

2.6 报价文件要求及评审流程

(1)按照2.8报价材料清单要求,须材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清单顺序装订,一式三份;

(2)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在文件外部标注采购项目、编号、公司名称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快递包装当做密封袋;

(3)本次询价为一次报价方式。按照报价文件密封完好、供应商资质满足询价公告要求、技术及商务均能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货商。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选取技术指标更优的供货商作为中标供货商。

2.7 供货商资质要求

2.7.1供应商公司成立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非外资控股或非联合体企业;

2.7.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响应;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7.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7.5投标产品必须是其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产品(以投标方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或经营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2.8 报价材料清单

1.报价单

2.交货清单

3.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应答表情况索引表

5.技术指标参数应答表

6.商务指标参数应答表

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9.最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人数证明

10.《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企业信用记录截图》

11.公司股权结构证明

12. 知识产权承诺书

13.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或总代理商的销售授权书

14.非联合体或外资背景声明

1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或经营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

1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产品介绍

18.售后方案

2.9响应方式:

有意向参加询价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3日17时前,将2.8所示文件邮寄至指定地址(电话联系)。

联系人:郭助理

联系电话:***-********173*****487

邮 箱:airc_cemc@163.com

附件:

1. 报价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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