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种子转商招标公告
储备种子转商招标公告
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福建省上杭县种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种子管理站、福清市种子服务站、福安市农业农村局、莆田市种子站委托,兹定于2021年11月2日15:00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举办“2021年11月2日福建省储备种子转商竞价销售交易会”。竞价销售标的:2019年产杂交水稻陈种242.3吨,2020年产常规水稻陈种120吨,合计362.3吨。具体数量以交易会当场公布为准。
一、报名程序
本场交易采用会员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存续,具有饲料加工生产经营、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商户,自愿申请并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成为会员,领取交易代码、电子密钥、密码。
申请会员资格须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等资料,具体联系交易中心办理。
已注册的会员持电子密钥、交易代码、密码,通过在交易平台自助报名及交纳保证金(具体操作请参考附件:《报名操作指南》),并经交易中心审核后,即可参加竞价交易。
二、保证金与成交手续费
保证金为140元/吨(履约保证金12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
本场交易会不接受个人账户报名汇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采用互联网竞价交易方式,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竞价幅度2元/吨,按最高出价金额成交。本场交易会成交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人收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吨数×120元/吨)待成交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并履约完成后,由委托单位出具《合同履约完成确认书》,交易中心在收到材料后,将履约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系统账户内可用资金,会员可在系统内自行申请退回银行账户,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未中标人保证金及中标人多交的保证金,在交易完成后,会员可在系统内自行申请退回银行账户,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三、注意事项
本场交易会全部标的已失去种用价值,品种间已进行掺杂混装,不可再充当种子使用;杂交稻二年陈种因生产和储藏因素不可食用,只能转为饲料或非食品工业用粮;违规使用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四、报名信息
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日16:00
交易时间:2021年11月2日15:00
保证金收款单位:福建省闽粮粮食批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台江支行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张女士****-********、135*****338;涂先生135*****771
福建省上杭县种子公司联系电话:钟先生138*****145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种子管理站联系电话:陈先生138*****739
福清市种子服务站联系电话:魏先生139*****822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缪先生135*****260
莆田市种子站联系电话:唐先生136*****000
网址:国家粮食交易中心(http://www.grainmarket.com.cn)
五、附件及其他事项
1、《交易清单》及《购销合同样本》等交易文书可在附件下载,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报名前应一并查看,报名成功视作同意相关条款并须切实履行。
2、本场交易会转商种子质量以实际履约交货的库存转商种子质量为准。有交易意向的会员须在交易前实地查看库存转商种子实物质量,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视同认可交易标的质量,没有异议。
3、交易会员竞价交易时,每一次应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会员本身具有约束力,会员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4、中标人凭《竞价交易中标通知书》及营业执照,须在交易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同委托单位签订《购销合同》。
5、交易成交后,中标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视同中标人违约:(一)拒签购销合同的;(二)交易成交后,中标人违反《购销合同》约定条款的;(三)违反该批次转商种子《交易公告》中限制条件的;(四)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凡属中标人违约的行为,违约者所交纳的相应履约保证金由委托单位收取;交易手续费由交易中心收取。
6、中标人货款结算方式和交货方式按《购销合同》执行。违反《购销合同》的,按《购销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7、本场交易会信息若有变更将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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