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地方税务局甲子税务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陆丰市地方税务局甲子税务分局委托,就其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本项目询价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7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预算。
1、名称、数量:详见询价文件。
2、采购项目: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1698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 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本次采购经营项目的商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于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7日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8日上午11时
2、开标时间: 2014年1月28日上午11时
3、开标地点: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3号市财政局大院内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集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陆丰市地方税务局甲子税务分局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1号 政府大院内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3号市财政局大院内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 516500
开户行名称: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陆丰市支行
帐号:****************046
询价文件下载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用户需求书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一)经年检合格,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二)投标人必须是经营销售本投标项目产品的制造商或有资格的供应商;(三)具有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项目规格、参数及要求: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货物采购一览表品名技术参数单位数量长安福特CAF7153A4车体结构:4门5座三厢轿车长*宽*高:4860*1854*1480发动机:1.5T 181马力 L4变速箱:6档 手自一体动力箱:汽油机官方最高车速:200工信部油耗:--官方0-100加速(s):9.3保养周期:每5000公里保修政策:整车3年/10万公里辆1二)服务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以投标承诺服务时间内,用户所购设备各部件发生非人为故障,供货商应免费上门、免费更换同种品牌不低于原价位、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及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3天内供应商要将合同中规定的产品配置送到需方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交付使用。2.报价要求:A.报价人报价应为报价单位完税价格。且包括运输费和安装调试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B.报价人应填制报价表,报价表内容应填写齐全,报价表无盖章、签名及单价、金额涂改等无效。C、参投单位必须对售后服务以书面形式随投标报价表及有关材料一并送达。D、供应商的报价都高于采购预算者、作为废标。3.完工期:合同签订(中标3天后凭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后3天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4.售后服务:设备须由投标方提供一年期以上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厂家另有规定的除外)。5.付款方式:全部货物到货,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货款。第三部分报价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询价文件的政府采购项目。1.2采购代理机构拥有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2. 定义2.1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广东省陆丰市地方税务局甲子税务分局。2.2“监管部门”:陆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2.3“政府采购机构”是指: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2.4 “报价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询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5 合格的“报价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生产或授权代理供应商。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3)符合本询价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2.7“询价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报价人制造或组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询价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报价费用4.1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报价文件5. 报价文件的构成5.1报价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报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报价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 报价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报价文件格式6) 在询价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 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报价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三、报价文件的编制6 报价文件编制基本要求6.1 报价人对询价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6.2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及其与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报价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6.3报价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6.4如因报价人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报价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7. 计量单位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四、报价要求8.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9.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五、保证金10.1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保证金1000元,保证金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0.2保证金交纳形式汇款或现金,交纳时间: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10.3凡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10.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人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0.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询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询价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六、询价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1.报价文件的份数和封装11.1报价人应将《报价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报价人应将响应询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1.2询价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1)项目编号:LFCGZX2014-032)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3)报价人名全称:…4)日期:12. 询价文件的递交12.1所有询价文件应于第一部分《报价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12.2迟交的询价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询价文件。七、报价的步骤13.报价文件的澄清13.1任何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采购人对报价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报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报价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询价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报价人。14. 报价审查: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询价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15. 询价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7.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报价过程和重要报价内容进行记录。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18.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18.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原则上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18.2成交人确定后,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质疑20. 如果报价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抄送政府采购管理股。十、签订合同21.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一、适用法律22. 陆丰市地方税务局甲子税务分局、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报价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