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路879号碳中和改造试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比选公告
天宝路879号碳中和改造试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宝路879号碳中和改造试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 、项目编号: CTBX0090-2021-3936 ,比选人为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1工程规模: 本项目预估设计和施工费用 160 万元(含税价格)。
1.2比选范围: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为中国通服上海公司天宝路879号碳中和改造试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楼宇屋面分布式光伏系统、园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园区楼内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及AB楼三层智慧照明、智能插座系统等。
★1.3实施期限: 30个自然日。
1.4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实施地点:上海市天宝路879号。
★1.7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8承包方式:设计施工一体化。
★1.9本项目最高限价参选总价(含税)16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
2.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资质要求: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4信誉要求: 参选人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请潜在参选人于2021年10月27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比选文件:
(1)潜在投标人在神采E易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并登录;
(2)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下载文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日14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大堂。
本次冠状病毒疫情期间:
5.1.1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代理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参选人。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参选人也可以自行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参选文件。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本次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代理人员将运用腾讯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腾讯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时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比选人: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时颖联系电话:136*****724
邮箱(异议接收):shiying0526@vip.s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邮编: 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帐号:********8
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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