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百年百部”入选剧目《丝路花雨》与《彩虹之路》展演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百年百部”入选剧目《丝路花雨》与《彩虹之路》展演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委托,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百年百部”入选剧目《丝路花雨》与《彩虹之路》展演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LZJL-202141-WLT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百年百部”入选剧目《丝路花雨》与《彩虹之路》展演项目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甘肃省歌舞剧院舞剧《丝路花雨》入选“百年百部”传统精品复排计划重点扶持作品,舞剧《彩虹之路》入选“百年百部”创作计划重点扶持作品。充分肯定了我省卓越的文艺创作成就,也极大地鼓舞着新时代甘肃剧人的创作激情。为盛产中华经典舞剧的甘肃戏剧创作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也为我们党的百年庆典献礼。根据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百年百部”入选剧目展演的需求,确定演出舞剧《丝路花雨》和舞剧《彩虹之路》。舞剧《丝路花雨》和舞剧《彩虹之路》由甘肃省歌舞剧院创排,版权和来源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名称:甘肃省歌舞剧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634号
五、采购预算金额:49.5万元
六、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七、采购内容:
演出舞剧《丝路花雨》和舞剧《彩虹之路》(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注:具体演出时间根据疫情期间实际情况决定。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29日,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号2303)免费获取。
十、单一来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单一来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4:3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1年11月1日14: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八楼会议室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吉宇
电 话:133*****509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亚琪
电 话:093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号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招标
|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