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大楼及党群活动中心花卉盆景租摆招标公告

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大楼及党群活动中心花卉盆景租摆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大楼及党群活动中心花卉盆景租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请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大楼及党群活动中心花卉盆景租摆项目。

2.项目需求:承接开发区管委会科创大楼及党群活动中心的花卉盆景租摆,盆景按照季节及时更换,定期维护。逢节假日或大活动时,每次至少提供两个鲜花采购摆放方案,并承接鲜花采购项目(费用单独结算)以制造节日气氛。

3.项目限价: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3.付款方式:按照季度付款。

二、投标人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营范围含花卉盆景租赁业务;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提供的主要内容等。

2.报价应包含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后维修、保养(三包范围内)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报价文件组成 (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分项报价表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6)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报价文件组成,若未按照报价文件组成填写或缺项,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9日上午10时前至管委会903室报名。报名联系人:曹女士,电话*******。(按要求现场报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下午3时。投标人须在10月29日15时将报价文件密封加盖公章(骑缝章)递交到开发区管委会八楼806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相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开标地点:开发区管委会806会议室

七、成交方法

1.采购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评分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3.当出现多家供应商的评分相同时,采购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八、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7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科创大楼及党群活动中心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摆放到位。

3.质量要求:合格。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新芜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芜湖县新芜开发区东湾路

单位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新芜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花卉盆景 活动中心 租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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