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润中心-2期-精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华润中心-2期-精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人: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华润中心-2期-精装修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重庆市重庆九龙坡区
3.2项目概况:华润中心2期商业综合体(二十四城七期)项目位于重庆主城九大区中的九龙坡区谢家湾,属于传统副中心商业片区,项目周边商业网点密布。项目西侧紧邻轻轨2号线谢家湾站,南侧紧靠华润中心一期项目(已开业),东侧紧邻华润二十四城二期住宅项目(已入住)。北临轨道环线谢家湾站。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35.9万平方米。项目业态包括超高层住宅楼、超高层写字楼、酒店、购物中心、非人防地下室、配套交通接驳工程(轨道换乘通道及公交枢纽站)和幼儿园等。超高层住宅面积约18.5万平方米;写字楼面积约3.5万平方米;酒店面积约3.9万平方米,购物中心9.8万平方米。
3.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购物中心精装修工程。1) 公共区:含中庭、公共走道、电梯厅、电梯轿厢、大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天地墙基层、防水、饰面工程,包含玻璃隔断、门窗、小五金、栏板、栏杆、扶手、固定家具及配套装置、防火门及电梯门套供应安装,卫生间洁具、龙头五金、末端灯具、开关插座等安装,机电、弱电、消防等预留孔洞及统一开孔工作等。2) 后勤区:承包人负责交通类用房(含疏散楼梯及前室、后勤走道、后勤电梯厅、卸货区、疏散连廊等)后勤区域的地面、墙面及天花基层、饰面、防水及防水保护层、室内门、洁具、固定家私、隔断等。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2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 | 合约分判 | 项目分期 | 标段范围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商业精装工程 | 重庆华润中心-2期 | L1M层、L1层、LG层、B1M层、B1层、B2层、B3层前场公区、卫生间、电(扶)梯厅、后场装饰装修、所有电梯轿厢装饰(轿厢内部成品保护及保洁由一标段负责)。 | 100000.00 |
标段2 | 商业精装工程 | 重庆华润中心-2期 | L2层、L3层、L4层前场公区、卫生间、电梯厅、后场装饰装修;所有楼层中庭的脚手架搭设、拆除与扶梯装饰;L3、L4层连廊装饰装修。 | 100000.00 |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6、评标原则:有效技术标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采用各种商务报价组合最低价中标的方式
多标段中标类型:不允许1个投标人中2个标段及以上
价差控制比例: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12.00%,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92.00%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项标准 |
资质 | 详见公告 |
业绩 | 详见公告 |
其他 | 详见公告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6
说明:当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上限,则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 | 等级 | 奖惩措施 |
无 |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支付比例(%) | 备注 |
商业承兑汇票 | 80.00 | |
银行转账 | 20.00 |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茂
电话:157*****501邮箱:
地址: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