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垃圾压缩设备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垃圾压缩设备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QZ*******R

二、项目名称:垃圾压缩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XSCGQZ*******R招标文件.doc,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2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4年02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陈、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87*****881

十、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XSCGQZ*******R项目名称:垃圾压缩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采 购 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招标货物一览表4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5第一章 商务要求5一、投标供应商的工作范围5二、供货范围6三、报价要求6四、交货、安装期限、交货地点7五、货款结算7六、注意事项:7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8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11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12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一、概述141.适用范围142.定义14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14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145.联合体156.投标费用及风险157.投标代表158.专利说明15二、招标文件说明159.招标文件构成15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6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611.要求16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613.投标文件的组成1714.投标文件格式17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7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71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1818.投标有效期19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21.递交投标文件2022.投标截止时间2023.迟交的投标文件20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五、开标2025.开标21六、评标2126.评标委员会2127.澄清有关问题2228.评标原则22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630.中标原则2631.保密26七、授予合同2632.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最终审查2633.合同授予标准2734.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735.中标通知书2736.签定合同27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29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3格式1 投 标书33格式2 开标一览表34格式3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35格式4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36格式5 资格声明函37格式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9格式7 售后服务承诺40格式8 质量保证承诺40格式9 技术商务应答书41格式10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4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SCGQZ*******R二、项目名称:垃圾压缩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四、投标资格要求: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2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开标时间:2014年02月1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八、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陈、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87*****881。十、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附:招标货物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交货期技术规格及要求1垃圾压缩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套1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达并全部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交付使用(具体时间按采购人通知)。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备注:1、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纳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包括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本次采购的产品若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选择,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应详细标明强制节能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型号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目录的复印件以便评标委员会考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目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和下载。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第一章 商务要求一、投标供应商的工作范围1.1 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提供《招标货物一览表》中所有设备、材料、工具的采购和安装。1.2 投标供应商拟提供设备须为全新未使用且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认证并检验合格的产品。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品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1.3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1.3.1供货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设备、配件、材料及工具,并负责所供设备、软件、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和运保、安装、调试、维修及培训。1.3.2验收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由投标供应商提供)等;国家及行业规范;招标文件的约定。验收费用: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验收程序:a.出厂检验:中标供应商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b.货物运达采购单位安装现场后,由采购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c.本次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d.本次采购的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供应商会同采购单位按双方规定的标准及合同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采购单位应准备完备、规范的验收手续。1.3.3安装和调试a.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采购单位设备安装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交付采购单位使用。 b.提供安装前的详细场地布置规范,提供安装的现场指导;中标供应商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单位提供安装、调试进度计划。c.项目整体应符合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1.3.4培训中标供应商应有计划地对采购单位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本次采购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厂方针对性的培训),并提供培训教材以保证售后的良好运行状态。应免费为采购单位2--3名技术人员的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1.3.5文本资料-----进口部件证明(提供本批设备进口主、部件相关证明文件。)-----每台设备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1.3.6保修期及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或具备合法销售途径的厂家全新合格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维保服务:①设备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2个月( 若厂家保修期限较高则按厂家保修条款)。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为用户提供维修部件储备、运输费用及设备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其中包括人工费,差旅费及相应的备件费用(保修期内标准维修服务内容不包括的项目除外)。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合格,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②保修期内外发生故障报修,中标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3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修复时限不超过6小时,重大故障修复时限不超过24小时,确保所采购设备安装完成后,即可正常使用。③保修期外更换一般零配件,即时服务中心须提供最优惠的零配件价格并保证优惠提供原厂配件。④定期保养:(保修期内)根据工厂规定提供设备的定期保养。其中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运行状态检查,并提供每年的系统状态报告等。投标供应商中标后要在泉州地区设立维修点。产品若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在四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⑤应提供全中文的使用说明书。二、供货范围2.1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按照《招标货物一览表》相应内容提供必需的所有设备、软件、备品配件、材料、附件及专用工具。2.2备品备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的备品备件由其自行列表填报。三、报价要求3.1 本次设备采购项目为1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2根据投标报价的内容,应报出各重要设备组件或部件的单价。3.3 填写投标价格表时应注意下列要求:3.3.1货物总价和以上述明的安装、调试、培训、备品配件(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过后两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价格清单,其价格包含在投标价格内)、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需在投标报价中详细标明。3.3.2投标供应商同时应提供设备主机(含标配)、要求提供的配件、软件的详细单价。3.4投标报价除设备主机(含标配)价格及运保费外,还应包括设备的、产品检验检测费、保修运行维护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至正常运行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检验费(包括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等)、海关手续费、备品备件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开支、售后服务费以及中标服务费等费用。3.5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投标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四、交货、安装期限、交货地点4.1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达并全部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交付使用(具体时间按采购人通知)。4.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 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不能按中标合同工期交工时,应赔偿由于误工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采购人支付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累计计取。五、货款结算5.1 到货完成安装调试、人员培训且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5.2 中标供应商应开具销货税务发票(非本中标供应商开具的销货税务发票无效)。5.3中标的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中标供应商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5.4质量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退还。六、注意事项:6.1 投标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不得提供虚假资料,不得串通报价;中标供应商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6.2 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否则采购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6.3 投标文件一旦递交,概不退还。6.4 本次招标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第二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一、垃圾压缩转运站内配套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序号设备名称单位单座站配置数量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1水平刮板分离式垃圾压缩机总成(移动式)台1技术要求:★压缩机安装在移动机构上,可实现左右移动;压缩机移动机构由压缩机连接架、液压行走机构组成,其中液压行走机构采用大扭矩低转速液压马达,通过其顺时针(或逆时针)旋转,移动滚轮可在导轨装置上来回滚动,最终驱动压缩机(左/右)运动。★压缩机为二级压缩式垃圾挤压装置,该装置由:压缩机壳体、一级刮板式垃圾破碎装置、卷压式挤压装置、二级刮板式挤压装置结构等组成,其动力由液压泵站提供,通过上述机构可实现垃圾压缩机破碎、挤压至垃圾箱中。(如具有自主知识产品的,请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专利说明书,以利于进行技术先进性评标)★压缩机设置有分离式垃圾站锁紧装置,该机构主要用于车厢可卸式压缩垃圾车、垃圾压缩车与垃圾压缩机的锁紧和松开,该机构主要由:固定卡板,对接导向槽结构、上锁箱摆杆、下锁箱摆杆、锁箱油缸组成,用于压缩机与箱体准确可靠对接、分离,结构简单,安装简易,动作可靠、安全卫生。(如具有自主知识产品的,请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专利说明书,以利于进行技术先进性评标)压缩机与箱体结合后,箱体闸门开合装置,由主闸门机构,浮动式定位插板机构,闸门升降锁紧机构组成,完成箱体闸门启闭,剪切物料的工作。(如具有自主知识产品的,请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及专利说明书,以利于进行技术先进性评标)压缩机(含液压油缸、控制阀)主要部件质量稳定,性能优良的设备;压缩机底板、侧板采用高强度、耐磨、耐腐蚀钢板制造。主要参数要求:★压缩机填料口容积(m3):1±0.2压缩机填料口最低位置离地正负零面高度(mm):0±50压缩比:≥2:1压缩循环时间(s):≤60闸门开启时间(s):≤10闸门关闭时间(s): 15压缩机破碎力(kN):≥180压缩机挤压力(kN):≥400压缩机功率(kw):22噪声功率级≤85dB(A)压缩机移动机构行走速度(m/min):≥5压缩机移动机构左右行走距离(m)≥7压缩机移动机构承载能力(t):≥8★压缩机外参考形尺寸(长×宽×高)(mm): 2500×2000×3700(允许偏离±100mm),该压缩机与站内设备组合成前进前出模式的转运站,占地面积(净宽×进深)(m)≤10×11,站房净高≤5000mm2箱体移动锁紧、分离机构套2技术要求:该机构安装在转运站箱体放置工位上,通过液压系统驱动,辅助实现箱体与压缩机分离、结合。主要参数要求:★移箱距离≥180mm3液压泵站套1技术要求:装置包括:液压油箱、电动机、液压油泵及油路控制的各种阀体,液压快速接头及由多种电器元件组成的控制台。油管接头均采用德国标准,24°锥面密封技术,解决系统渗油问题;配备冷却系统(风冷):液压油温度≤55oC,确保液压系统正常运行;通过电磁阀、传感器等元件实现压缩机动作的自动转换,实现压缩循环的自动控制;主要参数要求: 电动机功率(kW):22电源380V,三相电液压系统额定压力(Mpa):14.5油泵:额定工作压力 21.0Mpa,流量80L/min4电器控制系统套1技术要求:通过电磁阀等元件实现压缩机动作的自动转换,实现压缩循环的自动控制;电控系统通过按钮、无线遥控器实现压缩机的手动控制及自动控制;通过各类传感器实现箱体满箱警报;主要参数要求:垃圾压满后指示功能;紧急事件时急停功能;挤压破碎板任意位置的强退功能;故障警示功能。可实现全自动及半自动不间断循环工作,有利于减少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5移动小平车个2垃圾转运车装卸箱子时,用于支撑车辆后支腿;每平车一个两级油缸,不使用时能收回,不影响压缩机工作。采用全钢制,结实牢固。6预埋件套1配合设备与土建地基的连接固定,预埋穿线管道保证液压、电器管线不外露,转运站美观大方。转运站工作原理各居民区(收集点)人工收集垃圾置于收集车(人力车、脚踏三轮车、微型机动垃圾收集车)运往转运站后,送进压缩机机填料口中;压缩机一级刮板将填料口内垃圾进行破碎,由卷压机构对破碎后的垃圾进行挤压脱水及二次破碎,再通过压缩机内二级刮板将垃圾挤压进车箱内。车箱装满后,电器控制系统通过声光警报箱体已经装满,并提示操作人员操作箱体压缩机分离,并由移动机构将压缩机移动到另一个空箱位置并与另一空箱连接,转运车底盘在倒车限位导向装置引导下倒车至箱体前端,钩臂机构将箱体放置到底盘上,钩臂架锁箱机构将箱体与底盘锁紧,箱体与底盘形成可靠连接,操作人员将底盘液压系统与车箱快速接头连接。整车离开转运站运往垃圾处理场,司机在驾驶室操作电控按钮,箱体后面开启,箱体随着钩臂架慢慢倾翻至一定角度,垃圾靠自重自动倾斜,垃圾卸完后,钩臂架下落,箱体后门关闭;转运车将空箱运回转运站,经钩臂装置将空箱重置于站内,待装垃圾。周而复始,循环作业。5吨级垃圾压缩箱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设备名称单位单座站配置数量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5吨级垃圾压缩箱只2技术要求:★车箱采用圆弧形设计,车箱外形流畅无过多加强筋,美观大方;★箱体结构为前装后卸式,前部设置有闸门作为前端填装垃圾入口,闸门开启动作由设于压缩机上部的液压闸门开启机构完成;箱体后端为圆弧形后门,后门采用双锁钩联动锁紧机构,确保后门密闭可靠,杜绝运输过程的二次污染;★箱体前小后大,形成喇叭形结构,卸料顺畅;箱体两侧配置有快速污水排放口,便于污水排放。能有效防止运输过程中垃圾、污水沿途撤漏,杜绝二次污染。车箱涂前经抛丸处理,不仅箱体表面形成致密冷作硬化层而且表面浮锈、焊豆焊渣都被清除干净,车箱无需刮抹腻子,漆膜牢固,外观造型美观;箱体选用Q345优质钢板焊接而成,结构强度高、防水、防锈,使用寿命长;主要参数要求:★垃圾箱外形尺寸(长×宽×高)mm:3600×2450×1900(允许偏离±100mm)★垃圾箱体容积(m3):≥8卸料循环时间(s):≤50★箱体上下车最大高度(mm):≤4500箱体材质:16Mn钢板,厚度:4mm单箱耗电(kw.h):≤20注意事项:技术要求中带“★”者,为关键性条款。对这些关键性条款有两项以上(含两项)负偏离或不满足将视为严重偏离,技术考评分部分将按0分处理。注意事项:技术要求中带“★”者,为关键性条款。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根据本部分第一章、第二章的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按照投标设备的规格型号,对照下列技术、商务应答条款以及对商务要求中的内容应答,并保证应答内容真实、可信,如果出现应答内容与事实不符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供应商的商务请求。一、设备配置清单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详细提供设备及软件的品牌、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等指标。2、按项目技术与规格要求内容详细提供设备及软件标配配置清单及要求选用的配件、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等清单,清单应详细标明每一配置的品牌、规格型号、参数、性能指标、产地及生产厂家等内容。3、按项目技术与规格要求内容详细提供的功能、用途及详细的技术指标等内容。4、提供投标产品厂家对外的产品宣传彩页或技术资料。二、服务质量保证1、服务、质量保证条款。 2、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3、技术培训服务承诺。4、提供易损、易耗件清单和价格表。5、其他的售后服务内容。三、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根据招标文件对技术、商务要求逐项作出明确应答与承诺,未作明确应答与承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技术内容及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货物采购一览表要求。3、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货物性能参数、技术规格应该与生产厂家公开印发该货物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相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生产厂家或其合法派出机构出具的说明其原因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如实逐项填写技术偏离表。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2.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电话:****-********传真:****-********;邮编:362000。2.2采购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3.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特定条件: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15.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未参加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投标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中标资格无效。17.1.4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4年02月11日17:30前以转帐、电汇或现金缴款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交纳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用途、招标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凭原交款凭证及投标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退还手续齐全者将按原路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退还手续不齐全的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银行帐号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银行 帐 号:***************开户 银 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17.2.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待设备安装完毕经正式检验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采购人在一年保修期满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全款质保金。17.3.2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100以下1.5%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天。19.1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伍份,报价部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不得出现其他与总报价有关的任何价格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2投标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应是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材料的和与本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会场。29.2中标候选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只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30.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对各合格投标供应商进行量化打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出现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终确定符合采购要求,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交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36.1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概述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制以及对外公开,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并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买方、业主。2.3“投标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2本次政府采购规定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规定的特定条件(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3.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3.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采购应予废标: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2.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4.2.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字、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4.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2.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4.2.5提交的是可选择性报价的;4.2.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有不满足的;4.2.7干扰或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评标结果的决定进行影响;4.2.8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4.2.9超过最高控制价的;4.2.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联合体5.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6.投标费用及风险6.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及风险。7.投标代表7.1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证明文件。8.专利说明8.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8.2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二、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构成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1.1目录;9.1.2投标邀请;9.1.3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9.1.4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5投标供应商须知;9.1.6投标文件格式;9.1.7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9.2除非有特殊理由,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3投标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义,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必须为原件并由法人代表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逾期或不按规定提交资料的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0.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口头提出的澄清要求也应予以答复,但答复内容均不能成为依据。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澄清或修改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10.3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后的时间将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变更后的时间通知,否则将视为已知晓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4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11.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1.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其中技术响应文件,包括配置表等应由制造商确认),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理。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应给予正确翻译成中文。12.2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投标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13.1.2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1.3技术商务应答书;13.1.4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13.2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或资料清单”。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见格式)。14.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每个分项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4.3投标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从国外进口的货物的报价,其货物的交货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4.3.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14.3.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14.3.3配套设备或设施的数量和费用;14.3.4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它税。14.4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的要求响应的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拟文件格式。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5.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15.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货物和服务符合性的证明应包括投标价格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6.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6.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详细描述。16.3.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3.3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商务偏离表》中。16.4投标供应商在阐述上述本须知第16.3.3条款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规格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7.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17.1投标保证金17.1.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7.1.2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7.1.3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可以转帐、电汇或现金缴款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17.1.4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提交本次招标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1.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1.6中标供应商应持与采购人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一份及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后,予以无息退还 (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除外)。17.1.7落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落标供应商应凭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7.1.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1.8.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7.1.8.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7.1.8.3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7.1.8.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17.1.8.5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7.1.8.6在投标或评审过程中违法违规的。17.2履约保证金17.2.1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或有关部门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2.2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核查属实,情节严重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供应商一至三年内参与泉州市政府采购资格。17.3中标服务费17.3.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7.3.2中标服务费按标准和规定收取(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3.3中标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17.3.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必须在收到中标服务费缴交通知书后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18.投标有效期18.1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1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19.2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3投标文件的文字除签字及与签字相关日期外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9.4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字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盖合同专用章或其他内部章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5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字迹模糊不清或改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若有修改或以补充形式说明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9.6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软盘,Word或PDF格式文档,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2为了便于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0.3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20.4如果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0.1-20.3条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0.5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袋进行密封及应确保其投标文件能及时递交到项目联系人手中。20.5.1内层封袋的封装与标记同本须知第20.1-20.3条款规定。20.5.2外层封袋装入本须知第20.1条款及本须知第20.2条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20.6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0.1-20.5条款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其产生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21.递交投标文件21.1所有投标文件及样品(如果有)都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投标供应商代表送达。21.2投标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21.2.1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21.2.2若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银行单证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根据本须知第23条款规定,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2.2出现本须知第10.3条款规定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3.迟交的投标文件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且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 投标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款规定编制、密封和发送,并在封面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4.3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补充和修改。24.4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7.1.8条款的规定处理。五、开标25.开标25.1本次招标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开标,开标结束即进行评标。25.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另外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5.3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5.4开标时,先由投标代表、授权代表或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主要公开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公布的其他内容。25.5开标时未拆封、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将不予承认。25.6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启。25.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7.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8开标时,设开标记录员一名,如实记录开标过程发生的事件及唱标主要内容,并存档备查。25.9开标时,由开标监督员和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监督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密封、盖章或签字,监督开标程序是否正确,唱标人是否如实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25.10澄清25.10.1唱标结束后,经开标会主持人同意,投标供应商代表可就错唱或漏唱的内容要求澄清。澄清要求以开标会现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开标会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6.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并作出评价。26.2.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26.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6.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评标开始的当天从相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不得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7.澄清有关问题27.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7.2投标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澄清。27.3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答复的内容将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评标原则28.1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的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供应商和投标货物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价、比较。28.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8.2.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2价格修正将按本须知25.7.1条款方法更正。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8.2.3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2.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8.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有出现本须知4.2条款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8.2.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3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下因素:28.3.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28.3.2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生产能力。28.3.3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28.3.4配套设备的齐全性。28.3.5投标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28.3.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28.3.7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和维护费。28.3.8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它有关服务的费用。28.3.9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等。28.3.10投标货物的业绩及投标供应商经营信誉。28.4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标准。28.5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8.6具体评标标准方法如下:一、评标标准:价格分值50分,技术及商务分值50分。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若评标委员会由七位或以上组成的,则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含废标界定及无效投标界定),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确定进入评分程序的供应商,并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评分(投标价格、技术商务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一) 投标价格---满分50分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以最低有效报价=A;各有效报价得分=50×A÷该有效报价;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二) 商务部分---满分15分1、对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企业信誉等情况进行评分:(满分7分)A、企业认证证书:投标供应商具有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具有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具有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出具2009年以来省级企业信用证书或银行资信等级A级得0.5分。否则不得分。复印件均随带原件备查。(2分)B、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能够提供同类型设备第三方认证机构省(自治区)级质检部门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复印件均随带原件备查。C、企业知名度(满分3分):投标供应商产品行业内知名度,是《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7-2009)的参编单位的得1分;生产本次招标的环卫设备设施年限≥10年的的投标供应商得1分。2、售后服务、技术能力(满分5分):A、有单独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且承包商满足当采购人提出相关问题时在4小时内予以回应,在质量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得到通知后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的,得1分,其余0-1分。B、易损件、附件配送:主体设备每项列出相应的易损件、附件并配送的,得0.5分,其余0分。C、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内容、培训时间合理、详细的,得0.5分,其余0分。D、在泉州市区内(必须是泉州市区,不包括泉州各县,县级市)设立有服务机构的,同时服务有两年以上,提供相关环卫部门证明的,有得3分。3、投标供应商业绩(满分3分):投标供应商提供投标设备近三年销售成功案例,提供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每个合同项目得0.5分,最高得3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该业绩不得分】(三) 技术部分---满分35分1、产品品牌、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整体质量(26分)A、设备的质量、技术性能(3分):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B、设备的技术参数符合性(3分):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C、设备制造商生产工艺水平(3分):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D、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先进性(3分);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E、设备使用经济性(3分):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F、设备稳定可靠性(3分):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G、操作舒适性(3分):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H、设备品牌知名度(3分):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不得分。I、供货及技术服务响应能力(2分):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优得2分,良得1分,差不得分。2、生产企业、供应网点实力及设备安装施工方案(9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A、生产企业及供应网点的规模、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及双方协调能力、市场信誉(2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不得分。B、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含原料的采购、生产、制造工艺、验收等各环节的做好质量管理或控制工作等内容)(满分3分),其中投标方案完整、合理的得2分,方案优的酌情在0-1分间加分,方案不足的酌情减分。C、设备安装施工方案(4分)评分细则:以下各单项每项合理、有效、得当的,得满分,其余0-3分:1、施工组织机构和施工人员配备(满分1分)2、施工进度计划(满分1分)3、保证工期、质量的技术措施(满分1分)4、提供详尽装站作业指导书(满分0.5分)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满分0.5分)(四)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1、采购项目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第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第九期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注: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必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予以无效投标处理。2、节能、减排及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此报价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此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若认定为不合理报价时,则不给予加分。),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打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额外加分得分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3、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8.7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28.8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9.1根据本须知第28条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29.2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的办法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9.3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可以中标。29.4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宣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0.中标原则30.1 中标原则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31.保密31.1参加评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标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31.2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2.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最终审查32.1采购人将根据本须知第3、15、16条款列出的标准审查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的履行合同。32.2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32.3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授予合同,并对下一个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能否令人满意的履行合同作类似审查。32.4根据投标和开标情况,采购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33.合同授予标准33.1除第35条款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34.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4.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政府采购法》允许的范围内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35.中标通知书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评审结果依法予以公告。35.2定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供应商发出《落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5.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5《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6.签定合同36.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6.3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采购代理机构接到《合同》后,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6.4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6.5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注释:《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供应商):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构筑有利于创建舒适、优美、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推行市区美化作业市场化运作,甲、乙双方根据 年月 日垃圾压缩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编号《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等;2、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文件等;3、履约保证金;4、中标通知书。第二条货物1.设备内容:品牌:机型:数量:详细配置:(可另附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2.制造商名称:3.设备生产地址: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原厂原装全新合格的新产品(具备合法销售途径的厂家全新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工艺质量、技术规格、性能要求。2.乙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持证上岗。第四条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2. 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的整套价格、运输费、搬运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的设备检测费等)、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3.合同总价款在项目有调整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数量与投标单价计算确定。第五条货物起运货物装车(船)起运时,乙方应立即将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货物件数电告甲方。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培训要求1.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达并全部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完成人员培训并交付使用(具体时间按甲方通知)。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安装和调试:由乙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在调试过程中若发生有质量问题,乙方要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4.货物的验收:4.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等,均作为验收标准。4.2甲方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培训:中标供应商应有计划地对采购单位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本次采购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厂方针对性的培训),并提供培训教材以保证售后的良好运行状态。应免费为采购单位2--3名技术人员的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第七条货款结算1.在货物全部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第八条维保服务1.设备保修期为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2个月( 若厂家保修期限较高则按厂家保修条款)。自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为用户提供维修部件储备及运输费用,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人工费,差旅费及相应的备件费用(保修期内标准维修服务内容不包括的项目除外)。2.保修期内外发生故障报修,乙方接到故障通知,3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修复时限不超过6小时,重大故障修复时限不超过24小时,确保所采购设备安装完成后,即可正常使用。3.保修期外更换一般零配件,即时服务中心须提供最优惠的零配件价格。4.定期保养:(保修期内)根据工厂规定提供设备的定期保养。其中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运行状态检查,并提供每年的系统状态报告等。乙方中标后要在泉州地区设立维修点。产品若发生故障,乙方应在四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⑤应提供全中文的使用说明书。5. 知识产权: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时不受任何专利或版权等方面的侵权困扰,如出现类似纠纷,乙方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6.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享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其所提供的货物(包括设计、及相关软件)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乙方承担,政府买方及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双方责任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內付清。 2.合同生效后,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取消甲方支付的本批货物价款5%的定金;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已支付的本批货物价款5%的定金。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3.1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的;3.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3.3 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3.4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3.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3.6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4.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5.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设备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第十条索赔办法如果出现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1.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3.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等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4.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的数额。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自身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三条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 本合同履行中若出现货物数量的增减,则以实际数量结算。3. 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4.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办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 投 标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投标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地址)提交以下文件:(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等;(2) 资格证明文件;(3)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必要文件;(5)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文件;(6) 以 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 据此函,投标供应商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所附“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即大写       。2、投标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逾期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格式2 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货币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安装完毕时间生产厂家备注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备注: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如果该表格不够填写,请按同样格式增加一行或一页表格。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3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备注注:按主要货物分别填写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4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规格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供应商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5资格声明函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所提供的资格文件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可靠的和准确无误的。我方对可能要求提供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附后:1、公司简介2、资格证明文件(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未参加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6)其他……3、类似业绩表(格式自拟)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概况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最近资产平衡表(到时为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债务:流动债务:净值:主要负责人姓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他情况:工厂名称和厂址正在生产的货物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包括:年限、项目所有人、额定能力、商业营运起始日期等)。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年 度国内出口总额所属财团(如有的话):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格式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兹有 (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招标编号)的投标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仅对该项目有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职务: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邮编:E-mail: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7 售后服务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8 质量保证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9技术商务应答书(投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商务要求做详细回答)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0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做出如下承诺:1、若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司交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服务费。2、如违约,我方愿凭贵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或采购人支付的中标款项中扣缴。特此承诺!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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