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云南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品质提升及面山增绿建设项目~口袋公园(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
[大理]云南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品质提升及面山增绿建设项目~口袋公园(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品质提升及面山增绿建设项目~口袋公园(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一期项目共涉及3个口袋公园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10-26 00: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11-01 17:30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进行报名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联合体投标的,进行网上报名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大理经开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赵成雨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柏楠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85*****62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名称: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品质提升及面山增绿建设项目~口袋公园(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11-0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1-16 09:30
开标地点:5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950.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负责完成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品质提升及面山增绿建设项目~口袋公园(一期)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为:
(1)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规划范围内所涉及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论证审查,完成施工图的修改、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采购工作内容:完成配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绿化苗木的采购、种植、养护工作;
(3)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4)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5)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无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施工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1)拟任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的身份至少担任过1项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或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或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注: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时间、建设规模或投资额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至少承担过1项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或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或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注: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时间、建设规模或投资额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3)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4)拟任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并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
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或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或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和1项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或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或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方业绩均可累计。(注: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时间、建设规模或投资额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其他:1.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若成立不满三年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相关财务状况)。
2.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自2018年至今,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无商业贿赂等情况,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的投标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查询截图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说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需满足。
3.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需按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且不得兼任,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 2 家单位,牵头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责,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11-16 09:3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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