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赣州市南康区建成区2021-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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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6 20: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赣州市南康区建成区2021-2022年度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GZYS2021-NK-G005)电子化招标文件的答疑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YS2021-NK-G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建成区2021-2022年度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二、答疑事项:询问事项: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中的第四项主要技术服务及要求中的第8条关于本项目药品选用要求内容(表格),招标文件中对药物使用已有明确要求,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并保证药物来源和质量安全可靠。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低毒杀虫剂、灭鼠药、使用方法也应符合国家规定等要求。所以我公司认为没有必要再限制药品的具体有效成份、含量、剂型及规格。表格中所列药物品种有效成份,不同的生产厂家成份含量会有所区别,只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本项目正常顺利有效实施,并由正规厂家生厂供应的药物都应该满足本项目药物使用要求。另外,为了避免病媒生物对药品产生抗药性,也不能每年都使用同一厂家生产的药物。答:详见变更事项。三、变更事项:变更事项:原 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四)主要技术服务及要求:8.本项目药品选用要求:8.1必须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并须确保药物来源和质量正当可靠。使用的药物和器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科学、安全、高效、环保”。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低毒杀虫剂、灭鼠药、使用方法也应符合国家规定。具体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化学防治 蝇类》(GB/T 31718-2015)、《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化学防治 蜚蠊》(GB/T 31719-2015)、《杀鼠剂安全使用准则 抗凝血类》(GB/T 27777-2011)、《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准则 拟除虫菊酯类》(GB/T 27779-2011)、《病媒生物化学防治技术指南 空间喷雾》(GB/T 31714-2015)、《病媒生物化学防治技术指南滞留喷洒》(GB/T 31715-2015)等,如国家标准有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为保证用药质量,确保本项目工作顺利进行,使用药物须按照以下要求选用:序号药品名称药品有效成分剂型防治对象药物用途1烯炳.氯菊酯水乳剂12%烯炳.氯菊酯水乳剂蚊、蝇、蟑螂室内外环境超低容量空间处理用药2高氯.毒死蜱乳油12%高氯.毒死蜱乳油蚊、蝇内外环境滞留处理用药3高氯.残杀威10%高氯.残杀威悬浮剂蚊、蝇、蟑螂外环镜滞留处理用药4高效氟氯 氰菊酯7.5%高效氟氯氰菊酯悬浮剂蟑螂室内灭蟑用药5溴敌隆0.005%溴敌隆毒饵老鼠灭鼠药物,各类环境使用6溴鼠灵0.005%溴鼠灵毒饵老鼠灭鼠药物,各类环境使用7杀虫热雾剂2.5%杀虫热雾剂(2%高效氯氰菊酯、0.5%右旋胺菊酯)热雾剂蚊、蝇、蟑螂下水道热烟雾处理蟑螂用药、绿化热烟雾处理用药85%吡丙醚倍5%吡丙醚倍硫磷颗粒剂颗粒剂蚊蚴灭蚊蚴药物8.2投标人所投药品须满足以上有效成分、含量、剂型及规格;8.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药品生产厂家以下文件资料(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1)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2)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3)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4)药品检验报告。现变更为:8.本项目药品选用要求:8.1必须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并须确保药物来源和质量正当可靠。使用的药物和器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科学、安全、高效、环保”。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效低毒杀虫剂、灭鼠药,使用方法也应符合国家规定。具体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化学防治 蝇类》(GB/T 31718-2015)、《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化学防治 蜚蠊》(GB/T 31719-2015)、《杀鼠剂安全使用准则 抗凝血类》(GB/T 27777-2011)、《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准则 拟除虫菊酯类》(GB/T 27779-2011)、《病媒生物化学防治技术指南 空间喷雾》(GB/T 31714-2015)、《病媒生物化学防治技术指南滞留喷洒》(GB/T 31715-2015)等,如国家标准有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8.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药品生产厂家以下文件资料(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产品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1)农业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2)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3)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的企业标准。4)药品检验报告。

更正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变更公告为《电子化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中路9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体育馆东区(南康区第一小学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兴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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