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式气质联用仪招标公告
携式气质联用仪招标公告
携式气质联用仪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携式气质联用仪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便携式气质联用仪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采购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 便携式气质联用仪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内容 : 第一包 : 便携式气质联用仪(进口)(1套)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采购编号 : 2014(2013)-15-14-J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可靠性、抗震性、CE证书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欧盟或制造商所在国家相关部门出具);
〈3〉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发售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4年1月21日—2014年1月25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 : 00-11 : 00,15 : 00-17 : 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标书售价为400元/本。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7、投标时间 : 2014年1月26日 上午8 : 30—9 : 00
8、投标截?时间暨开标时间 : 2014年1月26日 上午9 : 00。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9、投标、开标地点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采购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4、联系单位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 :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 编 : 030002
电话 : 0351----******* 传 真 : ****-*******
招标程序咨询人 : 刘 勇 联系电话 : 0351-*******
路 莎 联系电话 : ****-*******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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