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惠安县水利局委托,对其惠安县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XMWS2013-Q035
2、项目名称:惠安县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5、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原件外】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备查。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本采购项目设有预算控制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预算控制价,其报价部分不得分,并且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7、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2月18日(工作时间)。
8、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
买人身份证件。或从对公帐户汇款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下述银行帐户购买,汇款时须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和编号,并将购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传真到厦门市
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确认。附招标文件电子版,可直接下载。035发售稿 14.2.19.doc
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纸质版或电子版),需邮寄纸质文本另加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对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遗失或延误,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概不负责。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必须注明所
投项目的采购编号(若因流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但采购预算未发生变动,投标人继续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原保证金视为有效),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须将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
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提供给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13.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惠安县资产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投标文件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工作人员
负责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惠安县资产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开标。
14、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关注。
15、供应商对招标代理单位服务不满或者有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欢迎拨打138*****077进行投诉或提出。
采购人:惠安县水利局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 邮编:362000
电话:****-********、******** 传真:0595-******** 联系人:黄小姐、刘先生
保证金确认:****-********陈小姐 电子邮箱:xmwscg@126.com
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35*****040024326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4年1月22日
发售稿惠安县县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XMWS2013-Q035项目名称:惠安县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惠安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二○一四年一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 招标项目要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2一、说 明14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6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0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7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35(报价部分)35一、投 标 书37二、开标一览表39三、投标分项报价表40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41五、中小企业证明材料(若有)41(技术商务部分)43一、货物说明一览表45(按投标货物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45投标人代表签字:45二、技术规格偏离表45三、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46四、投标货物质量保证、售后服务、退换货承诺46五、售后服务网点基本情况一览表46六、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47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8投标人的资格声明49七、投标人对所投产品产地的声明50八、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材料50九、投标人提交的商务及技术评分材料50十、招标服务费承诺书51十一、投标保证金52第一章投标邀请一、投标邀请函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惠安县水利局委托,对其惠安县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编号:XMWS2013-Q0352、项目名称:惠安县抗旱服务队设备采购项目3、招标内容及要求:共2个合同包,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三章4、投标人资格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5、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原件外】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备查。★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本采购项目合同包均设有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该合同包最高限价,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7、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2月18日(工作时间)。 8、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购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件。或从对公帐户汇款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下述银行帐户购买,汇款时须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和编号,并将购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传真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确认。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纸质版或电子版),需邮寄纸质文本另加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对招标文件邮寄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遗失或延误,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概不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采购代理机构的下述账户,且该保证金应在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的回单上必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编号(若因流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但采购预算未发生变动,投标人继续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原保证金视为有效),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人须将上述银行单据复印件(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提供给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人员(联系方式见下方)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13.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1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惠安县资产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投标文件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惠安县资产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开标。14、以上如有变更,将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关注。15、供应商对招标代理单位服务不满或者有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欢迎拨打
138*****077进行投诉或提出。采购人:惠安县水利局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大厦(大洋百货)写字楼14D-14E邮编:362000电话:
****-********传真:0595-
********联系人:黄小姐、刘先生保证金确认:
****-********陈小姐电子邮箱:xmwscg@126.com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账 号:
135*****040024326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1:发电机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单位数量交货时间1移动式柴油机组(30KW)30kw。发电机:全铜芯无刷发电机控制系统:多功能显示控制系统两轮拖车式底座带支撑、牵引装置、手刹车、液压支撑、隔音罩、八小时油箱、带断路器、60A免维护电池。台 3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2移动式柴油机组(50KW)50kw。发电机:全铜芯无刷发电机控制系统:多功能显示控制系统四轮拖车式底座、牵引装置、手刹车、液压支撑、隔音罩、八小时油箱、带断路器、80A免维护电池、电启动。台53汽油发电机(2kVA)额定频率:50Hz,额定输出功率:2kVA,额定电压:115/230V,发动机形式:单缸、四冲程、风冷,启动方式:手拉启动。台14汽油发电机(10kVA)额定频率:50Hz,额定输出功率:10kVA,额定电压: 230/440V,三相。发动机形式:双缸、四冲程、风冷,启动方式:电启动。 台 3合同包2:消防水带、电缆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单位数量交货时间1消防水带3吋, 衬里材质:PVC,管身材质:经线/涤纶纱,纬线/涤纶高强丝,压力:0.8Mpa,20米一捆,每捆首尾端配置铝质接头。具备耐压、耐磨、耐腐蚀、不渗水、使用方便、使用寿命长等特点。米2000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2消防水带6吋, 衬里材质:PVC,管身材质:经线/涤纶纱,纬线/涤纶高强丝,压力:0.8Mpa,20米一捆,每捆首尾端配置铝质接头。具有耐压、耐磨、耐腐蚀、不渗水、使用方便、使用寿命长等特点。米11023电缆线YC 4×4,产品符合GB/T 5013.4-2008标准,适用于各种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各种能承受较大机械外力的移动电器设备。额定电压450/750V,允许导体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65℃。导体使用绞合的裸铜或镀锡铜丝。能用于户外,具有一定的耐气候、耐油、不延燃性。成品交流耐压试验2500V/5分钟,不击穿,导体20 ℃直流电阻≤4.95Ω/km。米5004电缆线YC 4×10,产品符合GB/T 5013.4-2008标准,适用于各种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各种能承受较大机械外力的移动电器设备。额定电压450/750V,允许导体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65℃。导体使用绞合的裸铜或镀锡铜丝。能用于户外,具有一定的耐气候、耐油、不延燃性。成品交流耐压试验2500V/5分钟,不击穿,导体20℃直流电阻≤1.91Ω/km。米3005电缆线YC 4×16,产品符合GB/T 5013.4-2008标准,适用于各种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各种能承受较大机械外力的移动电器设备。额定电压450/750V,允许导体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65℃。导体使用绞合的裸铜或镀锡铜丝。能用于户外,具有一定的耐气候、耐油、不延燃性。成品交流耐压试验2500V/5分钟,不击穿,导体20℃直流电阻≤1.21Ω/km。米2306电缆线YC 4×25,产品符合GB/T 5013.4-2008标准,适用于各种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各种能承受较大机械外力的移动电器设备。额定电压450/750V,允许导体最高工作温度不超过65℃。导体使用绞合的裸铜或镀锡铜丝。能用于户外,具有一定的耐气候、耐油、不延燃性。成品交流耐压试验2500V/5分钟,不击穿,导体20℃直流电阻≤0.78Ω/km。米1000备注:1、本采购项目为2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必须完整。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3、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1项目名称:惠安县抗旱服务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名称:惠安县水利局项目内容:合同包1 发电机设备;合同包2 消防水带、电缆线项目编号:XMWS2013-Q03523资格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4、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教学仪器设备);(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注明“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本采购项目合同包均设有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该合同包最高限价,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无线胶装(无人为破坏不可拆卸),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投标人必须按照本章第三节和第四节要求制作并密封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9、14、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的;(2)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指涉及报价、工期、质量等有效的数字,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觉得难以确认);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8)投标人未按规定进行分项报价; (9)一个投标人不止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缺少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 (1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312.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惠安县资产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接收人: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513.4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合同包2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应以电汇或转帐方式缴交,不接受现金。(3)所汇出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否则将视为该投标人保证金未到帐。(4)未按“投标邀请函第10条”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并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621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详见采购文件本章21款);有关无效投标之规定详见18.3.3款,请投标人认真研读。727招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826采购监督部门:惠安县监察局、审计局、采购办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3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备品备件、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调换、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人3.1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最低的合格的投标人可继续参加投标,其他投标人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3.2和3.3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文件被拒绝。3.4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 关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效投标人个数的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并以报价最低的合格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 (3)招标内容及要求(4)政府采购合同(5)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式两份)通知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将视情况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原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本节第6.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6.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6.3投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监督部门不再接受任何关于招标文件内容方面的质疑澄清,供应商所有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有关质疑澄清应该在投标截止前提出。7、供应商应通过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查阅修改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招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供应商也可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与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联系,随时了解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等情况。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采购项目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2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1) 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10.3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1)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2)项目说明一览表(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4)商务要求承诺书(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材料(7)招标服务费承诺书(8) 投标保证金10.4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册密封提交,且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报价内容,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1、投标报价说明1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报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和投标总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货物价款、一切税金,从供方到安装所在地的运输、保险、包装、调换、检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和另外所需的相关费用。 11.3若需配置(含标准配置和非标准配置)附件、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才能保证正常运行的设备,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需上述配套物品的数量和单价,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有遗漏则必须免费提供并不得影响相关货物的正常使用。11.4本次招标的合同价采用固定价格方式。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均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11.5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价格。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12.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3.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按“投标人邀请函”第9项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13.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3.4保证金:合同包1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合同包2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13.5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3.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13.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合同一份)。13.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3.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要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14、投标文件的格式14.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章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一份(光盘或闪存介质,word或文本格式);投标文件由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必须分别编制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报价内容,并分别单独装订,分册密封;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和密封袋上分别标明“投标报价部分”和“投标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提倡双面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无人为破坏不可拆卸),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副本的装订应与正本一致,内文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并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电子版内容应与正本一致;正本与副本、电子版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4.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4.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4.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14.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并且不得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改动;或者是投标前为改正投标人所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字并捺手印。 14.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标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投标人名称,注明该包装袋内是报价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15.2 每一密封袋封口及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5.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5.1条至第15.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概不负责。15.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5.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5.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7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文件,未经评标委员会许可也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且将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5.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6、开标、评标时间16.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6.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16.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7、评标委员会17.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及相应比例按相关法律法规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形成评标报告,推荐投标人排名顺序或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8、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投标人排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8.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8.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中文大写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中文大写数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8.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仅负形式审查的责任,如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情况,必须由其自行承担法律、经济责任,同时其投标无效。18.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3.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0、14、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的;(2)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指涉及报价、工期、质量等有效的数字,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觉得难以确认); (5)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6)投标响应与采购文件产生重大偏离;(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18.3.4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8.3.5投标人有下列串通投标的情形时为无效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 比较与评价20.1评标委员会将按本章第21条款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20.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投标视为无效。20.4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0.5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评委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20.6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推荐投标人排名顺序。20.7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21、评标方法合同包1、合同包2均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投标人所投货物均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最大限度地能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有效且未超过采购预算控制价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所投标货物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最低评审价相同,则投标产品拥有节能、环境标志认证数量最多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拥有认证数量也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21.1、评审价=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扣除价21.2、扣除价的计算方式如下(1)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要求,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最新发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清单或文件复印件、最新发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最新发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打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2)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产品生产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见附件)才能给予价格扣除。22、专利说明22.1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下同)拥有合法权利,并能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就投标货物或服务,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并应承担由于投标货物或服务的知识产权所引发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22.2投标人应保证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和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和采购人的损失。22.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项目采购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和采购人的所有损失,且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和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3、定标准则23.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3.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4、中标通知24.1评标结束,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后的质疑将不予接收。24.2除非落标人需要,招标人将不逐一发送《落标通知书》。24.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方逾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5.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5.3采购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招标采购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增加部分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减少部分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5%。同时不得对中标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6、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6.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人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6.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7、招标服务费27.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 招标服务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27.2招标服务费交纳方式: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以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服务费后发出《中标通知书》。28、知识产权1、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投标人还应保证招标采购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2、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29、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1、投标人须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作出明确承诺和说明。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投标人还应保证招标采购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4、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其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技术规范和设备的可维护性、适用性、安全、环保、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描述或投标设备原厂商印制的技术说明书(中文版,若无中文版,应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材料并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若投标人不能提供技术说明书,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规格与技术说明书所载技术规格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将可能做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评审。6、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为原厂原装的合格产品。拒绝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三无产品”。(二)售后服务基本要求1、本次采购货物须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产品并检验合格,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2、保修期及售后服务2.1本次采购货物要求提供12个月保修(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保修期内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不可抗力或人为损坏因素除外)中标人应负责在24小时内修复,超过24小时不能修复的,应提供备机或备件,以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2.2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网点和服务电话,当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时,响应时间(指就所报修问题作出具体答复并明确上门维修的时间)不超过60分钟,并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3投标人需对所投货物提供终身售后服务,保修期后的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三)交货安装期限、地点和方式:1、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送达并安装完毕。2、交货方式:一次性交货。3、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四)货物质量要求1、本项目的所有材料由中标人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部颁相关标准或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同时所投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必须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2、采购人保留将中标人所提供货物送泉州市技术监督局或法定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权利,以确定其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若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一切责任将由中标人承担。(五)验收、安装及培训1、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规格质量及其它要求,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政府采购验收单》。2、项目验收小组应为3人以上(含3人)单数。3、验收规范: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现行规范;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以及采购文件的规定。4、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三个阶段。5、出厂检验: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6、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买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7、中标人根据采购要求进行产品安装、调试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最终验收)。凡未达到质量要求,作退货处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8、投标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中标产品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及时换货或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9、安装货物由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具体数量、地点及时间运送到安装现场进行安装,并负责安装调试工作,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10、培训卖方应结合本次采购的货物,有计划地对买方派出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安装现场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培训。(六)签订合同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履约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予以无息返还。付款方式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30个日历日内支付全部货款,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在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供应商要求付款时应同时提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用户单位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税务发票。税务货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中标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货物发票的监制机关应为中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机关,货物的收款账户必须为中标供应商依法设立的单位银行账户。(七)技术资料要求1、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2、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资料。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号: 甲方(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甲方的实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1.甲方的《采购文件》(采购编号:)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2.乙方所有的投标文件;3.履约保证金;4.中标通知书;5.合同附件:含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招标货物一览表》、《报价表》等。第二条 货物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采购货物一览表》。第三条 服务1.乙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承担甲方所有采购货物的制造、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及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承诺;2.乙方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所采购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中标人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的工程师,设备出现故障时供应商能在 小时内上门维修。3.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年或以上(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卖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维修人员在12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为不影响买方的正常工作,卖方应负责提供备品备件。4.乙方应保证甲方能够对所采购设备独立使用及简单的维护,且能进行简单的故障诊断及排除。5、提供终身售后服务,保修期后的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第四条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原厂原装全新合格新产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中的工艺质量、技术规格、性能要求。第五条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元人民币。2.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协助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设计费、制造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搬运费、税金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3.当实际采购量有变动时,应以中标确定的单价与实际采购量来确定项目总量。第六条货款结算1、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30个日历日内支付全部货款,中标人所缴纳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在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结清(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2、供应商要求付款时应同时提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用户单位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税务发票。3、税务货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中标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货物发票的监制机关应为中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机关,货物的收款账户必须为中标供应商依法设立的单位银行账户。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供应的货物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第八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时间: 在 前全部交货安装并验收完毕。2.交货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签字后,一次性交货。3.交货地点:指定地点。第九条验收1.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现行规范;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采购文件的规定;在验收过程中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样检验。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安装调试验收三个阶段。3.出厂检验: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4.货到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买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5.安装调试验收(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后,双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及办理相关手续。第十条双方责任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內付清。 2.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2.1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2.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给甲方;2.3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2.4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2.5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它主要条款;3.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4.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设备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第十一条索赔办法如果出现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1.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3.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4.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的数额。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九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它双方同意的情况。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第十三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工商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四条其它1.合同双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谈判。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3.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办及采购代理单位各备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帐号:帐号:开户行:开户行: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 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招 标 编 号: 合同包: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代表(印刷体):签字:手机:日期: 年 月 日目录(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产品统计表(若有)一、投 标 书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合同包):/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并附电子版一套(光盘或闪存介质,word格式)。投标文件报价部分:(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产品统计表(若有)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1)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2)项目说明一览表(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4)商务要求承诺书(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材料(7)招标服务费承诺书(8) 以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中文表述)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即(中文表述)。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3.9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月日 二、开标一览表(合同包)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品目号品目号投标单价(小写)品目号投标总价(小写)交货时间项目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投标人代表签名: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合同包)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品目号名称规格型号和技术要求单位单价数量总价项目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备注:此表投标总价若与开标一览表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为准。投标人代表签名: 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统计表(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写。)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单位:人民币万元合同包号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情况1品目号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认证种类1-11-21-3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国内现场交货价):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投标人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注:1.此表所述:“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节能、环境标志”系指列入上述清单的产品。2.此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若投标人所投合同包内有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请依据上述清单进行统计、计算:3.1若单项货物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根据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之要求,该项货物的金额只能统计、计算1次。3.2统计、计算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必须附在此表后),并按要求准确统计、计算,否则均不予认可。3.3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的,则不填写此表。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所投货物制造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含申报表及缴款收讫凭证)注:所提供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日期近2个月内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明细表(若有)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12345678合同包品目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全称投标报价(元)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元)本合同包小计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2. 栏目8=栏目7×6%。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代表签字:封面格式: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招 标 编 号: 合同包: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代表(印刷体):签字:手机:日期: 年 月 日目录(1)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2)项目说明一览表(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4)商务要求承诺书(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6)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材料(7)招标服务费承诺书(8)投标保证金一、技术和商务偏离表(合同包)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合同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实际响应1技术要求2商务要求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须把所投货物的详细配置、售后服务等具体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商务偏离情况逐项进行描述,缺项的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时间: 年 月 日二、项目说明一览表(合同包)(按投标项目合同包下品目号类别分别填写)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合同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产地项目说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关于贵方 (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1.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 (6)没有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3.3和3.4所列关联情形。 3.最近三年投标项目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名称、规格数量供应日期运行状况 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它相关证书见附件。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传真:电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应与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一致)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不可转让本授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接受授权方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它相关证书:1、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2、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必须标明经营范围,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3、其它相关证书(若有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供可证实该证书真实性的相关证明(如网站、证书发放机构证明等),否则该证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四、商务要求承诺书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实际承诺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注:1、投标人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下,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更优的承诺,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2、对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等若同意招标文件要求,可填写“同意要求”,若更优,可根据更优方案填写。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五、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对所投产品产地的声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合同号品目号产品名称制造商生产厂产地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六、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材料1、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技术响应材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2、为方便评委审阅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作出分类,并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投标人未对其所提供材料分类或注明的,评委将得出对投标人不利的判断。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七、招标服务费承诺书致: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 ),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地 址: 电 话:传 真: 日 期: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汇票方式提交。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账 号:
135*****0400243262、若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请投标人将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回执联复印件(加盖公章)粘贴在本页空白处。3、若采取银行汇票缴纳,请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单位。4、投标人应保证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当日的8:0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上述银行账户,并在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逾期视为保证金未在约定时间到帐,该投标将被视为无效。5、投标保证金缴纳格式:致: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招标项目投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保证金。若未中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行一致):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