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科学院水域环境激素分析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长江科学院水域环境激素分析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长江科学院水域环境激素分析系统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长江科学院水域环境激素分析系统设备购置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为中央财政资金。受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作为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项目内容
长江科学院水域环境激素分析系统设备购置主要包括串联四级杆质谱仪1套和重金属类环境激素测定仪1套。仪器购置后,需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进行技术使用和维护保障培训后,方可进行验收,且中标人在产品使用寿命内提供售后保障服务。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厂,或具有其销售经营权的经销商。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将于下述时间地点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1月23~28日(25号除外)8:30~11:00, 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市永清路21号枫丹白鹭大厦B座503室)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见下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可先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虎或蒋黎明)。
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9:30,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5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9:30,开标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永清路21号枫丹白鹭大厦B座2楼会议室。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上述日期、时间与地点若有变动,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招标代理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武汉市永清路21号枫丹白鹭大厦B座503室
邮 编:430010
联 系 人:张虎、蒋黎明
电 话:***-********
传 真:***-********
长江科学院水域环境激素分析系统设备购置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报名单位 | (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办人姓名 | 申请购买时间 | 2014年 月 日 时 分 | ||
经办人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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