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供应及运营托管服务 招标公告
医用气体供应及运营托管服务 招标公告
( 医用气体供应及运营托管服务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医用气体供应及运营托管服务 | 采购类型 | 非协议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目前医用氧气供应方式主要以液氧管道供应为主,瓶装气体为辅,同时有科室转运、抢救、设备所需各类瓶装氧气、高纯气体、混合气体、特殊气体等。 1、液氧储气罐10立方液氧储气罐2个,位置:医院高压氧仓前; 2、瓶装氧气,位置:急诊科、抢救室及社康、中西医结合分院等; 3、高纯二氧化碳、高纯氮气、高纯氩气、混合气体位置:儿科、手术室等; 4、液氮位置:皮肤科、检验科等。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6、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内有医用氧)7、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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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总体要求: 1.1 此次特种气体招商项目是作为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项目。 1.2 此次特种气体招商项目主要以医院液氧储气罐装液态氧供应及运行为主,所经营类别应不低于院方的品种要求。 1.3 特种气体须提供合格的渠道证明。 1.4 中标方,需配合采购方医院三甲评审、国际类标准认证。 ★1.5 中标方必须承诺免费办理好两台10立方液态氧气储气罐的各种使用手续、证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正常使用,办理以上手续及证书所需要的资料由中标方提供并由中标方提供气体托管服务。 1.6该项目中标方承诺每6个月对采购方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一次(使用科室及运维人员)。并负责对托管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报告提交甲方备案,未提供处罚一万元。 1.7该项目中标方为医院提供液氧罐日常运营托管服务,中标供应商医院驻派人员不应少于三人具体要求如下: 1)全年无休确保岗位内24小时有人值班,医院提供气体值班室,托管服务人员负责人液氧储罐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瓶装气瓶的日常运送及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医院正常使用。 2)中标供应商负责中心供氧的液氧罐日常运行、瓶装气瓶的运送,确保医院气体的正常供应不能中断并承担液氧罐及瓶装气体的安全运行工作,如因液氧储罐和瓶装气体的管理或操作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所有责任。 3)供气系统的不定时巡检,每天不少于三次,从液氧储罐位置至分气缸前的所有设备设施,并负责完善分气缸上的备用阀门,保证后期使用,每月出一份巡查记录检测报告,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未提供巡查报告处罚一万元)。 4)液氧储气罐、瓶装气体年检及医用气体供气系统所有安全附件的年检工作包含设备内压力容器和附属安全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等)的年检和检验,每年一次抽真空试验,如有损坏负责更换,确保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及国家医用气体管理的相关规范要求。医用液氧罐的保养维保包含故障维修、例行检查保养,同时包含其主体和附属配件(压力表、安全阀等)的检验检测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中标方负责。 5)建立完整的设备台帐及设备档案做到有据可查及可追溯,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组织气体应急演练,少于两次应急演练处罚一万元,档案资料符合特种设备相关法律、规范、条例要求,如不符合,必须立即整改,否则处罚一万元。 6)中标人支持医院医用气体系统标准化管理,提供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保养、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行为准则,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上墙,建立完善的维保资料管理制度并实施,积极配合医院完成各项检查,配合医院对接所有各项涉及到医用气体的工作,并负责完善液氧站区域的各种标识的制作和张贴。 7)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外包服务考核细则如有违规事项按照外包服务考核细则处理,中标人医院驻派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安全管理,支持采购人的安全工作。若因中标人维保人员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造成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还有权追究服务商的相关责任。 2、技术和质量要求: 2.1 质量标准:医用液氧、医用氧气需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要求。氩气、液氮、二氧化碳等气体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二氧化碳必须有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2.2 质量标识: (1)产品需提供检验合格证; (2)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气体的容量(m3)、压力(Mpa)、质量(kg)和纯度(%)、执行标准代号、生产企业等; 2.3 分类标识:对不同种类医疗气体的气瓶及合格证,按国标以不同颜色区分,并按国标设置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2.4 储罐维护保养、运营、检测,及各种气瓶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中标人负责对储罐(气瓶)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并承担相关费用;每次附上检测合格证明,如投标人因储罐(气瓶)年检或维修而出现气体供应困难,投标人应有应对方案,以满足医院的需求。 2.5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及时给予退换。 2.6 中标人在服务期间,无偿向采购人方使用科室工作人员提供相关医用气体安全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2.7 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液氧储罐(10立方液氧储罐)并办理相关的使用证件,储罐的安装、报装建及定期检测、校验,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医院采用租赁模式。 2.8 一体式组合阀小氧气瓶要求轻便、便携、安全,无需外接减压阀,一体式组合阀氧气瓶必须能同时满足氧气管插头和呼吸机快速插头两个功能。 3、服务实施要求 3.1 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氧气专用钢瓶以满足气体周转之用,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在合同期内不间断用气的要求,并承诺不断供,保障甲方正常及特殊使用要求。 3.2 中标人负责液氧储罐的安全运行,若因液氧储罐的日常操作、管理和维护工作不符合医用气体规范要求或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承诺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3 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盖有中标人公章的送货单、每批次的检验合格证。 3.3 中标人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技术支持,确保医院驻点人员应随叫随到或在5分钟内响应到现场处理。 3.4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如出现质量及使用问题,液氧罐及气瓶漏气等,中标人应及时处理,保障用气安全,否则出现隐患事故由中标方全权负责,该批货物不给予支付货款。 3.5 交货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数量准时将货送达。特殊情况供货时间另行商定。紧急情况应2小时或以内送货上门,如因供货不及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还有权追究服务商的相关责任。 3.6 当采购人的使用科室因临床需要使用某一气体时,中标人有责任协助采购人联系、购买、运送该气体,以保证使用科室需求的正常供应。 3.7 中标人为采购人的气体容器及供气设备的维修及检测提供无偿运输服务,为采购人供气设备的维修保养提供无偿技术支持。中标人需按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医用气体,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或断供,否则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3.8 投标人需具有第三方保障能力,以确保在发生特殊情况时或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按时按质地把气体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4.1 中标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 4.2 为保证本项目安全执行,中标人在运输过程中配备不少于两名的送货人员,送货员需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须提供对应送货人员的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复印件)。 5、人员要求 5.1 投标人须有持有危险品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和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的员工;(须提供响应人员的资格证和操作证复印件) 5.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运营驻点服务人员不能少于三人(含三人)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A3证、R1证及国家人社部职业资格初级以上医用供气工资格证。(须提供响应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 6、设备设施要求 6.1 投标人须具有运输液氧的运输车辆五台以上(含五台)液氧配送运输车辆必须为小车(总质量不能高于30吨)运输瓶装气体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的行驶证须标明危化品运输); (须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6.2 投标人须具有运输瓶装气体专用运输车辆,瓶装气体配送专用运输车辆必须具备深圳市车辆通行证(运输车辆的行驶证须标明危化品运输);(须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通行证复印件)。 6.3液氧配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液体流量计能准确显示液氧送货的时间、品名、重量等信息,液体流量计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提供车载流量计记录单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6.4液氧交付方式:槽车车载(液氧罐液位计计算)流量计交付,非过磅式交付,不接受地磅单交付。 六、安全协议: 1、中标人按照采购人对气体的需求量安排送货,中标人负责气体的运输安全,直至中标人运至指定位置,并协助妥善入库; 2、中标人对医用气体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应具有相应的运输资质,且在手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3、中标人对提供的液氧罐、汽化器、分气缸、安全阀、压力表、阀门、瓶装气体等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并做好记录,提交甲方备案。 4、中标人将医用气体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在运输途中或到达储存区域及相关科室,如因气瓶损坏或缺少警示标识、说明,而发生的气体泄漏、燃烧、中毒、爆炸等事故,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5、中标人在进行液氧灌装时,气瓶装卸及储存时,需按操作规程进行周边范围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灌装作业,并对充装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6、中标人需对其提供的液氧罐、瓶装气体和汽化器及其安全附件的安全性能负责,定期进行检验,当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检查紧固支件的在用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液氧罐、瓶装气体及其附属设施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中标单位单位承担。中标方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液氧罐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能负责。 7、除保障气体的正常供应外,液氧储罐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出现异常问题或紧急抢修,中标人应积极响应并快速处理。中标人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因处理不当或不及时造成的事故,由中标方全权负责。 8、中标人提供气体容器及液氧储罐的维修及检测服务,无偿技术支持。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医用气体,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或断供,否则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9、中标人指派托管服务人员驻点,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随时接收采购方的技术支持及处理突发事故。 | ||||||||||||||||||||||||||||||||||||||||||||||||||||||||||||||||||||||||||||||||||||||||||||||||||||||||||||||||||||||||||||||||||||||||||||||||||||||||||||||||||||||||||||||||||||||||||||
商务需求 |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根据“三、采购清单”填报各项内容单价,并根据各项预估数量填写总价及最终汇总投标总报价。本次采购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按单价按月结算。 注:1、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应包括人工、运费、租金、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付款方式: 按照实际用量按月结算,中标人在每月5日前凭采购人主管科室签收的凭证、国家正式发票和请款报告向采购人申请支付上一个月的货款,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签收凭证、发票和请款报告核对无误后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货款支付手续,以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 ||||||||||||||||||||||||||||||||||||||||||||||||||||||||||||||||||||||||||||||||||||||||||||||||||||||||||||||||||||||||||||||||||||||||||||||||||||||||||||||||||||||||||||||||||||||||||||
评标信息 |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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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附件 | *******" target="_blank">医用气体供应及运营托管服务需求.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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